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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6章 大唐内阁(第3页)

从松散的议政,走向独立决策。

为了保证政事堂决策不失误,

李世民还提出,“让左右谏议大夫、御史大夫,都参与政事堂会议。”

谏议大夫和御史大夫参与政事堂会议,监督决策,不是宰相,却也让堂议更加正式。

在李逸看来,

原本三省六部制,中书省决策、门下省审议、尚书省执行,是一个比较不错的制度,权力互相制衡。

而如今李世民要加强政事堂,这却是要重新集权,

这个政事堂,更像是李世民的内阁。

拥有独立的政事堂之印,有自己的下属办事机构六房,和堂后主书等僚属。

群相决策,皇帝裁定。

凡一切政令,包括皇帝诏令,必须经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并加盖印章方能生效颁行。

宰相轮流秉政事堂笔,一人轮值十日,有堂会则主持会议,无会则为值班宰相,处理日常公务、承帝旨。

不过细心的李逸,还是发现了些关键问题。

这个政事堂虽然加强了,但并未能成为真正凌驾于三省之上的中枢,因为政事堂的决议,

还必须由皇帝批准,才能正式制敕颁行。

虽然李世民加了条,凡一切政令,包括皇帝诏令,都必须经政事堂会议正式通过,并加盖政事堂印方能生效颁行。

可是,政事堂会议通过的决议,又必须得奏闻皇帝同意才能颁行。

看似矛盾,

实则一点也不矛盾,

政事堂虽有决策、审议之权,相当于合并了中书、门下之权,可他这个权力不够完整。

皇帝才拥有最终裁定权。

因此,说到底,这个政事堂就算加强,也只是皇帝的一个内阁,承旨办事而已。

李世民希望拥有一个更加高效的辅佐机构,

因此他要把负责决策的中书省,和负责审议的门下省,合并办公,宰相们政事堂决策。

办事的程序,就从过去中书省出诏,门下省审议,然后再奏报天子这个程序改变了,

现在是宰相们先决议,再奏报天子,经天子同意后,中书省再正式草诏,门下则不可再封驳,交尚书省六部执行。

中书和门下两省不会再有纷争了,

原来,门下省可以封驳皇帝的诏令,六个给事中,两个黄门侍郎,还有两个侍中,都有这个封驳之权。

可现在,八个宰相在政事堂先决议,原本专属门下省的审议封驳之权,实际成了八个宰相共有了。

皇帝还可以以他衔让其它四五品的官员都能进政事堂来分这权力。

这样一来,皇帝对政事堂掌控力度自然加大。

就如这次限田令,皇帝直接下发的限田令,王珪驳回了四次不过。然后李逸主持政事堂会议,就集合众议,弄出了个改良版限田令,以及推出了义仓粮制,王珪就没有了再驳之权。

散完步,

李世民便把李逸所呈上的政事堂决议画可。

“拿回政事堂,交由中书舍人正式拟诏吧。”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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