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光是永璜一个人吃,这些分量已经很足够了。
晚饭也容易积食,沐瑶交代林御厨不用做太多。
永璜吃着还挺稀奇的,毕竟
普嬷嬷一向觉得作为大阿哥应有的做派,吃食就该体面才是,每次都七八道菜,他一个人根本吃不完。
普嬷嬷哪怕帮着吃也吃不了多少,余下的都分给底下的宫人了。
可以说大部分的饭菜都是宫人吃的,每月光是吃的花费就不少,永璜一直觉得挺浪费的。
普嬷嬷进宫后一直这么做,他还以为外边也这样铺张,如今才发现并不是如此。
加上邓嬷嬷安安静静站在旁边,只永璜吃着快了,想找水来咽下,温水已经被邓嬷嬷送到了自己手边。
他喝了半杯,发现这是蜜水,冷热正好入口,实在贴心极了。
小豆子也站在一边布菜,都不必永璜说什么,一个眼神就让他已经察觉自己想吃什么,夹到了碗里。
以前这时候普嬷嬷跟永璜一起用饭,因为嬷嬷年纪大了越发唠叨,总是絮絮叨叨个不停,让永璜有点食不下咽,如今却安安静静的,吃着相当舒心了。
用完饭之后,永璜也不那么排斥邓嬷嬷在身边,临睡前还愿意让她帮忙脱掉外袍,又掖了掖被子,叫邓嬷嬷十分惊喜。
沐瑶听着素梅回来禀报,说大阿哥睡下了,还睡得挺好,也没认床,她才点点头算是放心了。
这一天她什么都没做,就只听着永璜那边的动静。
还好第一天看着算是顺利,就看后边如何了。
素梅还记着永璜在鱼菜上动筷子比较多,显然是喜欢吃鱼的,但是以前伺候的那些
人留下的消息,就说大阿哥没什么特别喜欢吃的东西。
这明显是以前的人说谎,又或者永璜之前掩饰得好?
反正他喜欢,沐瑶就交代小厨房做了。
来了园子之后,别的不多,河鱼还是管够的,鲜活的也能多一些。
于是永璜的菜式从刀鱼到鲥鱼到鲫鱼,各种鱼不同做□□一遍,好几顿都完全不重样的。
如此用心,永璜犹豫一会,第三天的时候跟身边的邓嬷嬷道:“我想见纯嫔娘娘,当面道谢,可以吗?”
邓嬷嬷笑道:“这有什么不可以的,老奴这就去通传一声。”
沐瑶一听,就赶紧让人请永璜去湖中亭了,还带着永璋。
永璜过来的时候满身拘束,脑袋都低着,也就看见了沐瑶怀里的永璋。
永璋的眼睛大大的,小脸圆圆的,好奇地看着算是陌生人的永璜,满脸的好奇。
有这个弟弟在,永璜确实感觉稍微放松了一点,行礼道:“多谢娘娘这两天的照顾,十分贴心。”
他说完又迟疑着小声道:“其实我不喜欢吃鱼,可以不让小厨房继续做的。”
沐瑶听得一愣,毕竟永璜每次都吃掉一半,感觉还是喜欢的,就是吃完一半后就不动筷子了,十分奇怪。
如今他这语气更奇怪了,于是沐瑶就请永璜先坐下,让素茹倒了一杯蜜水来才笑着问道:“不喜欢让人换菜就是了,那大阿哥喜欢什么?”
永璜犹豫了一下道:“我、我没特别喜欢的,
什么都可以,不挑食。”
沐瑶想到邓嬷嬷昨天说永璜不喜欢素菜,动筷子尤其少,如今倒是说不挑食了?
这孩子有点古怪,沐瑶挥挥手让其他宫人退后了一点,这才温声问道:“不挑食挺好的,看永璋这孩子就挑食得很,最不喜欢吃萝卜,每次吃都要闹腾,把萝卜从碗里挑出来。”
永璜好奇看向永璋,这么小的孩子都会自个吃饭,用勺子挑走萝卜了吗?
永璋似乎听懂了,喊着道:“不,萝卜,不。”
“好了,咱们今天不吃萝卜。”沐瑶抱着永璋好笑,这孩子是真的不喜欢萝卜,听见脸色都变了,只能赶紧安抚一句。
永璋听见不吃,这才放心了,小脸露了个笑来:“哥哥?”
永璜听见永璋喊自己,犹豫了一下还是应了:“嗯。”
永璋又喊了一句,还想去永璜怀里坐,沐瑶就笑着让素茹把孩子抱了过去。
腿上被永璋沉甸甸的体重压着,永璜都惊住了,手足无措用两只手小心翼翼护住永璋,生怕他摔了。
不过素茹就在旁边护着,其实不必担心,是永璜太害怕了一点。
“别怕,他坐着不爱乱动,后背靠着大阿哥坐就行了。”
沐瑶说了一句,永璋已经熟门熟路挪了挪小屁股,给自己换了个舒服的坐姿,后背靠在永璜的肚子上,懒洋洋瞪着小腿,完全把永璜当靠椅,还一点都不怕生,相当自来熟了。
这态度让永璜又是惊奇又是窃喜
,感觉永璋这么喜欢自己才会如此。
永璜放松了一点,听着永璋咿咿呀呀说着含混的话,有些能辨认出来,有些不能,他却仔仔细细听着,时不时回应一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