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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人在一起的意义是彼此鼓励和支持,相互滋养和成长,互相给予能量,一起并肩去对抗这世界,而不是让你失去热爱生活的信念。
我以前总是讲,谈恋爱好难,怎么这么难,用尽力气还是会把它搞砸。
我脾气是真的不好,但是以前喜欢一个人得把所有脾气收起来。我是想被哄的那个,可最后站在他楼下等他下楼听一句抱歉的人是我。不只如此先喜欢你的是我,我得千方百计引起你的注意,我得克服自己所有的忐忑不安,一路走近你。
喜欢得更多的是我,我得保持优秀,可爱,有趣。怕你觉得我索然无味,接着离开我。不愿放弃的是我,我得用遍所有办法,把每一次想要甩手走开的你,拉回来。
我后来才知道一段对的感情是不用这么费力的。
我以前喜欢一个人,为他做了太多让自己吃力和吃亏的事儿,但他还是离开了,不是我付出得不够,问题在于,他本来就是错的人。
朋友对我说过一句话:时间会帮我们做筛选。
这个朋友一路活得稀里糊涂,谈过一些很差劲的恋爱,但现在留在她身边的,确实是真正适合她的人。
你跟真正适合自己的人谈恋爱就会知道了,恋爱很简单,不需要你非常努力去改变和挽留什么,因为他本来就属于你,是你的anttobe啊。
有句话太对了,会离开的都是错的人。
我爱过一些人,其实到了很迟的时候才学会分辨爱,什么是好的爱,什么是不好的爱,在感情里我不算天赋异禀的。但我现那些不够好的人,比如看似殷勤实则伪善的人,最后都会被我看清。
他们的内核是随着时间一点一点暴露在我面前的,一旦暴露,也就是看清了,其实你就知道,你此后的人生与他无关了。
抽离是自己的决定,我收回了抚摸过你的命运的手。是时间让我看见了他究竟是什么样的人。时间最后会把对的人留在我们身边,而对的人会让你觉得一切都好容易。
所有中途跟你走散的人,让你感觉卑微、无奈、痛苦的人,都是串场过客。
因为,跟对的人谈恋爱是一定不会让你感觉很难的。
对的人是让你觉得什么都很easy的人,跟他在一起的所有事儿,都顺利得像命中注定。
我以前喜欢过的错的人,没有一个不是让我大动干戈的,让我恨不能花掉所有的聪慧与热情,用掉oo的力气,跟命运争抢一次又一次,留住飘摇的他。但他总是要走的。
那个样子总让人联想起声嘶力竭的呼喊,太苦了。
爱一个对的人就不需要这样。
因为,好的爱总是自然而然,像一阵风,吹来就来了,直接往你怀里钻。你迎接一阵风的时候,从不用捏紧拳头。
喜欢一个人的时候,对方的只言片语,对我们来说都是一道阅读理解题。
我一直觉得,喜欢这件事,是让你变得不像你。和互相妥协,改变对方无关,是你自内心地容易感动,变得细腻,能够去感知曾经没能感知的一切事物。
或许以前的你是个神经大条的人,但是当你有了喜欢的人,也会去触摸冬天的雪,来回踏在秋天的落叶上,听它们出咔嚓咔嚓清脆的声音,更能敏感细微地察觉到天气的变化,因为你真的很想要同他,分享这些生活中的小确幸。
或许你性格温吞,不爱讲话,偏偏和那个人就是有很多的话讲,可能因为你不习惯讲话,很多时候不过是把一些话来回重复地说,还有一部分话简单又无趣,但是你太珍惜同他讲话的片刻了,因为你喜欢他。
我不知道是我的原因,还是事实的确如此,我总觉得锦上添花算不得什么温柔爱意,爱是哑巴说话,骗子真诚,弱者强大,胆小者勇敢。有一个人他出现,打破你的原则,成为你的选择,你明明知道这样不像你,你失去了至少一半自我,却依然乐在其中,甘愿就这么傻下去。
最舒服的恋爱关系:“不搪塞,不敷衍,有争吵,却从未冷战,事事有回应,件件有着落,行动胜过所有承诺,双向奔赴才有意义。“
有人问过我,什么样的爱人最难忘。
我觉得应该不是最好看的,英俊美丽的脸是一种消耗品,就算在记忆里它也在不断磨损,而且总会有更好看的脸去替代。
也不是最有钱的,大部分人的物欲我觉得是一个抛物线,它会在一个阶段后持续走低。你会慢慢有点佛系,在一个范围内无欲无求。觉得啥名牌不名牌的,今天吃顿肉挺好。
大抵温柔是最难忘的,一个人被人好好的温柔的对待过,你再也无法忘记那种被尊重的相濡以沫感觉。五月南方的天,破破烂烂的旅店。爱人睡的迷迷糊糊在身后抱你。有空调度,呼吸吹到脖子上你睁着眼睛。世界暂停,你整颗心运行。
什么事他都说“没事”。
什么锅他都说“我的”。
世界粗鲁,不讲道理。社交复杂,你头很痛。有个温柔的人把他的温柔给你,足以抵御世间一切恶意。
又或者你已经足够强大,你就是那个温柔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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