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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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7章(第1页)

被明里暗里贬损个人品味——无论多少次,无论有意无意或和善或恶毒——我至今仍会立刻泛起浑身刺痒般的不安和羞耻,头皮阵阵发麻,像被人挑开盔甲用尖刀抵着后颈。

但我现在已经学会应对它。

我扑上去挠她的腰,语调委屈巴巴:“看这种书可有意思了!你不知道,看别人写的成功学就跟免费体验成功一样。我当不了成功人士,我体验体验还不行吗?不行吗?”

“行,行行行……”

她笑得喘不上气,胸口起伏,身体暖暖的。

“那种人生很值得羡慕吗?”她抱住我的手臂,靠在我怀里。

“当然。西装革履豪车别墅出手百万起步眉头都不皱一下,这样的男人所有人都喜欢。”我毫不犹豫地说。

但是话一出口我便有点后悔。我不该在黎鹤面前表现得太庸俗,我知道现在很多女孩儿并不喜欢野心勃勃、好高骛远的男人。

果然,她开口时语气淡淡的:“说得对,‘腰缠十万贯,骑鹤上扬州’,谁不喜欢呢。但我喜欢的是‘去扬州’这个部分,而不是腰缠十万贯。其实有没有十万贯都没关系,只是很多人一辈子根本不曾出发找过去扬州的路。”

我听不懂她在说什么了。

但我知道她在说一些我希望自己“能这么说”的事情。

每次她说这些话,我都会感到烦躁,既烦躁,心里又充满对她的爱。

她总是那么傲气、古怪、自信,似乎从来不怀疑自己比别人弱小,似乎从来不会感到羞耻,好像对世界上的绝大多数“好东西”都不甚在意。

多么酷,多么美。

哪怕她只是跟我一起挤在老小区里租房子住,哪怕我们坐在街头露天小摊上吃宵夜,哪怕她一周不洗头穿着睡衣拖鞋蹲在小区里喂野猫,哪怕她疯疯癫癫让人看笑话——

她还是闪闪发光。

所以你可以理解我为什么一开始想要隐瞒乐乐的死吧?

因为黎鹤对我太重要了,我太爱她,我们不能离开彼此,我不希望她被怀疑,我不希望我和她的生活因为这个意外而被全部摧毁。

“我并不理解。比起担心儿子因为她监护不当坠楼而死,你更在意自己会失去依靠她过上‘有钱人’的‘成功’生活的可能性,是吗?”检察官看着我,问道。

-

从检察院回到家里后,那个年轻检察官黑幽幽的目光仿佛依然悬挂在我面前。

那位吕检和黎鹤有点像,长着一张不知人间疾苦的脸,摆着一副漠然高傲的表情,坚信自己所相信的理念。

“我并不理解。”她说。

……我承认,我喜欢黎鹤的原因之一是她家里很有钱。

家境优渥是她魅力的一部分,是她本来就具有的优势,不是吗?我凭什么不能喜欢她的钱?

我坐进沙发里,呆呆望着茶几上那只阿尔托花瓶。

花瓶是黎鹤买的,不是正品,她说“跟正品只有一点点差别”。所谓的阿尔托花瓶,我在小晴空上看到美学博主介绍说设计灵感来源于芬兰湖泊岸畔的线条,但黎鹤说阿尔瓦·阿尔托在设计这种花瓶的时候,草图名称叫“爱斯基摩女人的皮裤”。

我们正式同居也不过就是三两个月的时间,可这段时间已经能在我的空间、我的世界里留下许许多多印记。

黎鹤的印记是有颜色、有声音的,鲜亮、高亢。

像一把沾满颜料的刷子,慢慢在我身上涂抹,假以时日,能将我彻底改变成另一个人。

可是现在已经没有以后。

为什么……为什么偏偏那些警察和检察官认定乐乐受到了虐待、是被杀死的呢。

如果当时我能阻止尸检就好了。

或许我哭得更加撕心裂肺一些,像电视剧里演的丧子的母亲那样抱住尸体痛哭流涕,叫他们不要再“打扰我的孩子”,事情就不会变成这样了。我和黎鹤不会走到今天这步田地。

黎鹤不可能再原谅我,我们不可能再在一起了……就因为乐乐太调皮太任性。我知道自己不该这样想,但我忍不住这样想。

我们没有害他。他只不过是不小心从窗口翻了出去而已。

他一直喜欢看窗户,从小就喜欢高处,喜欢天空,喜欢“飞”。

我太宠他了,每次他一恳求,我就会把他抱到窗台上。

我和黎鹤带他去过一次游乐园,他很想玩过山车和海盗船,可惜他身高还不够。他因此闹别扭,坐在公园地上哭。

黎鹤讨厌——害怕——孩子的哭声,她走到远远的地方,站在摩天轮投下的转动着的巨大阴影里望着我们。

她离我那么远……

停在高高的树枝上,如果飞起来,那就会飞得更高,高得我再怎么踮起脚、跳起来,都不可能碰到了。

34温柔乡

-

手机弹出一条消息,是小晴空上的今日热点推送:适合冬天煲的汤,三种做法分享。

小晴空的图标是一片童话般的蓬松的云。

永远柔软,永远轻飘飘的,悬浮于所有现实。

我想起去年冬季,我发过的热度最高的一篇动态,是和黎鹤、乐乐一起做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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