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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6章 白鹿朱鸟(第3页)

没见到李煜有什么动作,只是把木剑斜斜抬起,随手一刺,也不见得有多迅捷,却是后先至,在那骑士的咽喉,开了个血洞。

骑士闷哼一声,颓然而倒,后面的同伴见了,还以为他招数太过明显,给人家碰了巧,一剑杀毙,当下改变战术,光剑半空挽了个剑花,招数灵动,剑光笼罩李煜胸腹间五处大穴,同时伏下三记后着,只要李煜闪躲来势,便立刻将他砍做两截。

哪知李煜虽还是一副束手待毙的模样,对着来招,只轻轻一剑上挑,穿过来招。

这没啥力道的一剑,竟还是后先至,刺中骑士眉间,当场毙命。

连连丧生两名同伴,后面的骑士吓了大跳,估不到这小子的剑法如此诡异。

“小心,这小子的剑法有古怪,大伙并肩子齐上。”

几个眼力好的骑士均已瞧清,这银男子,步履虚浮,出剑时软弱无力,显然不知为何,弄得身上半分内力也无,只是凭着一手诡异的剑招,脱得大难而已。

此时,人人都是同样的想法,暗道:“你剑法虽怪,但经脉既断,剑上无内力随附,招数再妙也是有限,手上拿的又是木剑,一碰即折,只要运力于剑上,逼你硬碰硬,管你剑法再高,也是死路一条。”

存着这样的想法,七个骑士相互一瞄眼色,大喝一声,将李煜围在中央,共同出招,人人均提起了十成内力,横劈直砍,想说如此一来,双方无异比较内力高低、兵器优劣,又是七人同时出招,任这小子剑招再妙、出剑再快,了不起能伤个一两人,乱剑之下,也必给砍成了肉泥。

剑如暴雨骤下,这七人中,有两名内力甚佳,七人合力,更是势不可当,剑刃上甚至隐有风雷之声。

只一时之间,四方都是剑刃劈风之声,声势惊人。

却闻七声闷响,劈风声嘎然而止,骑士们捂着胸口,先后倒地,他们左胸心房,给一剑洞穿,位置竟是毫无二异,人人面上都是一副惊恐之色,仿似在刚刚的战斗里,见着了最难以置信的东西。

适才,当数柄光剑,或攻胸腹,或削足履,自七处先后攻来,便当剑刃将及身时,李煜抬起手来,递出七剑。

本来,七处攻击虽分先后,但及身时间却是相差无几,任你度再快,连挡带闪,身上也难免被刺出三四个窟窿,就算是遇到绝顶高手,闪退格挡之际,也必然有迹可寻。

但李煜就这么举手剑,去势不急不徐,却抢在所有光剑之前,刺穿了骑士们的胸膛,而且,每个人的剑伤落点,都是同样的位置,不失分毫。

更惊人的是,当其中两名骑士惊见如此神技,连忙撤招急掠,而李煜的剑长未满两尺,再加上手臂长度,也不及两丈,敌人退至丈余开外,又是分两个方向而退,照说,该是再也伤不着他们,哪知道脚方落实地,两名骑士胸口一凉,就此人事不知。

余下的十来名骑士,乍见此景,都惊的说不出话来。

他们都不是初出茅庐的生手,可却也从没见过这等剑法。

从倒地的尸体看来,每个人都是单纯的被剑刃穿心,并非是被内家高手震断经脉而亡,这人的剑上确实是没半点内力。

要说是剑招精妙,令人招架不住吗?

这也不对,他出的每一剑,平平无奇,全无半分奥秘之处;那么,是出剑太快,挡无可挡吗?

这更加荒谬了,刚刚他一剑毙七敌,度虽不慢,可也绝对谈不上迅捷两字,一招一式,全给看的清清楚楚,何快之有?

从头到尾,这人的剑法,既非威猛绝伦,也非轻翔灵动,与一切上乘剑法的要诀大相迳庭,可偏生就无人能招架他一剑,这样的剑招,只能用神奇两字来形容。

不,他的剑,甚至连剑招都算不上,就只是重复提腕、递出的动作而已,这等三岁顽童也会的动作,怎能算是剑法?

这究竟是怎么样的一种剑法?

现场鸦雀无声,这诡异莫名的剑,让骑士们都傻眼了。

李煜闭目站定,轻轻抖去木剑上的血渍。

自他收剑的那一刻起,银之下,脸色忽地恢复了光彩,身体的颤动也渐渐停止,整个人站的笔直挺拔,一扫适才奄奄病容,全身上下,竟尔散出横扫千军、锐不可当的气势,神彩飞扬,完全是高手的姿态,他睁眼横视,迈开大步,昂然向前走去。

见到李煜前后判若两人,骑士们的心里凉了半截,估不到这人扮猪吃老虎,先示敌以弱,再暴起伤人,自己可上了大当啦!

这人用的不是剑法,世间哪有如此剑法?定是使了什么妖术,对,这人使的是妖法……

这人是魔导师!

一想到这个答案,骑士们纷纷点头称是,斗志全消。

败在这么厉害的妖法上,再怎么看都是理所当然的。

其实,以他们十位数的人数,全体再一次上前围攻,未尝没有一拼之力,但狼嚎骑士大多都是自私自利之人,只要想到有送命的可能,珍惜皮肉犹恐不及,哪里还敢上前硬拼。

再加上,只要一想到对手是魔导师,大陆上的骑士都会有一种几近是惧怕的厌恶感,那是对未知事物的正常反应,而现在,当骑士们把未知和魔导师划上等号,强烈的恐惧感立刻紧攫住他们,只见几个骑士脸色倏地变白,大叫一声,向后逃去。

“大敌当前,临阵退缩,该杀!”

后方大门传来一声暴喝,一柄两尺余长的厚背长刀,打横斩出,将正自奔逃的数名骑士,拦腰斩作两段。

“副……副团长!”

见着长刀,骑士们均知来者身份,恭谨地弯腰行礼。

“平时只晓得吃喝玩乐,仗着光剑耀武扬威,全然没想过提升实力,哼!光一个来路不明的小子,就让你们屁滚尿流,真是一群饭桶。”

一个铁塔般的高壮汉子,从洞门大步走出,声若宏钟,又是蓄力喊出,只震得众人耳中嗡嗡作响。

这番话大有见地,狼嚎骑士团成员,虽是大多配戴光剑,但能挥其真实威力者,十人也不见二三,换言之,光剑仅不过成了华美的装饰品,遇着大敌,非但无法克敌致胜,自身反遭其害。

李煜停下脚步,见着此人相貌,心下一凛,认得他是朱鸟骑士团的成员,名叫公孙雄,曾随王五学刀一年,算是武炼西南一霸,名头颇响,却不知怎么会到这里来当副团长。

骑士们见到副团长亲至,如吃了定心丸,知道这副团长武功甚高,有他压阵,管他是什么妖法,也只有碎尸万段的份。

公孙雄走至李煜跟前,见他手持木剑,登时面露不屑之色,对左右道:“你们拿把剑给他。”

跟着对李煜说道:“报上名来,本座刀下不杀无名之人。”

一面说,一面轻抚长刀,他这刀几乎有一个人高,若非他这样的巨汉,当真是谁也使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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