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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第1页)

我和小笨蛋相对无言,只让厨娘做了三个凉菜两个热菜并一个鸡汤炖的小米粥喝。现在天气愈来愈热,我就越发没胃口起来。再加上今儿早上这么一闹,我更没了食味,匆匆几口就罢了筷,只单看着小笨蛋吃得欢快。

他的脚下,还卧着今早的罪魁祸首。

大概是我看得他有些发毛,于是安陵然道:“你不吃吗?”

我哼哼两声,答非所问:“小笨蛋,你说……今早到底是谁偷了那簪子?”

小笨蛋一听,登时两只眼睛鼓得如铜铃般大,护住脚下的旺宅道:“不是旺宅干的,老婆你不要生气。”

我笑得阴阳怪气,估计方圆十公里的苍蝇都被我吓跑了。不过,旺宅居然还理直气壮地站在原地,继续吃小笨蛋喂他的羊肉汤。

我道:“我不生气不生气,我哪会跟畜生一般见识?”

安陵然舒了口气,笑眯眯道:“我就知道你最好。”

旺宅碗里的羊肉已吃了精光,只剩了汤,喝得发出啪嗒啪嗒的响声。

我接着说:“我只和人一般见识!”

“什么样的人养什么样的狼!”

我拍案而起,反正现在屋里只有我二人,就算撕破这张老脸我也要为自己讨个说法,我总觉得今早这个事情不简单,哪有那么精的狼?定是小笨蛋蛊惑指使它来陷害我的。

现在虽然陈贤柔没在我房里找到蛛丝马迹,但簪子却的确不在了。我没嫁来过时,府上从没丢过东西,我一来就丢东西了,我这是百口莫辩啊!

小笨蛋好看的眉毛蹙了蹙,嘴巴张了张没发出音,顷刻终一言不发地去贵妃椅上翻起什么东西来。

我心下一惊,最初只道安陵然与旺宅主畜二人戏弄我,却从没想过簪子会是小笨蛋偷得,他现在如此举动,难不成——

我身形晃了晃,就见小笨蛋手托着块盒子过来。

我蹙眉,簪子那么小巧,不用这么大盒子装吧?

安陵然在矮桌上开了盒子,我定眼一看,只见两三个假发髻。

眨眨眼,我不大明白了。

小笨蛋咳嗽声,似乎有些不大好意思。

“今早我和王嬷嬷去粉蝶轩买发髻,忘记了喂旺宅,丫头们怕也以为我喂过了。它定是饿极了才去偷你的桂花糕。”

我咂舌,一时说不出个一二三四。

“你买这么多发髻回来做什么?”

安陵然别过头去,脸颊绯红。

“我知道你不喜欢带发髻,嫌重。所以这次杨老板出去采货,我就专托他带了一两件轻巧低矮的发髻回来。”

我怔了怔,只管盯着那盒子发愣。

如果此刻说不感动,那是假的。可是我的感动中,又莫名掺了些悲凉。我不是傻子,自然看得出小笨蛋待我的好。可是,在这深宅之中,我却对每个人都摸不透看不准,我前世就是个顶不愿意动脑子的人,到了穆王府,更不想去看那些真真假假、是是非非。

我只盼着,早日拿到休书离开什么玄翼派、玄玥派。亦然,我不敢对小笨蛋掏真心,更拿捏不准他的好。我怕他待我好,不过是垂涎阖赫国那些兵力。所以往日,我都尽量疏远着小笨蛋,那一脚也就看似有些有意。

可眼下,望着那装满发髻的盒子,我的心却不坚定地晃了晃。

我听自己说:“安陵然,如果换了旁人,你还这样待她好吗?”话一出,我差点咬掉自己的舌头。

小笨蛋看我的眼神有些迷离,眸子却异常的澄清湛亮。

他道:“旁人怎么能和自己老婆比?”

这次,我真的咬到了自己的舌头。

天杀的安陵然,这句话真犹如惊雷劈中我脊梁骨。

来穆王府这么久,我怎么到现在才发现,安陵然只在我们独处之时唤我“老婆”,如果我记得没错,这“老婆”二字是现代人惯用的口语。

我突然很想问小笨蛋:你在暗示我什么?

几年后,洛云国诞生了个顶时髦的俗语,叫“百花连枝”。

连枝,是谐本公主的闺名儿——廉枝;而这个百花嘛,则指的是一种发髻——百花髻。

这种百花髻有别于其他贵妇们高高耸起的牡丹髻、飞天髻、凤凰髻,只是在梳理时将头发分成多股辫辫,将状似发夹的低矮假发做成义髻,从耳旁开始围裹、用花钗固定,与真发组合,再簪上绢花、珠翠等饰物。

因这种发髻每股发辫下都以花钗固定,故取名“百花争艳”,又叫“百花髻”。这种发髻最大的好处就是轻巧,基本以真发为主,减轻了许多脑袋上的重量,更不用担心追小畜生的时候掉下来,所以本公主很是喜欢,自小笨蛋送我后就成天顶着乱转。

可万万没令我想到的是,几个月后,本公主信步市集,竟发现街头小巷到处都是顶着百花髻的妇女们,登时高兴得差点炸了毛。当时我以为自己声名在外,大家都犹如羡慕西施美貌般敬仰我崇拜我,因此纷纷效仿本公主的穿着打扮。

后来经淇儿验证,其实洛云国自来皆以高耸的发髻为美显贵,因为发髻越高就需要越多的钗物花绢来装饰,像我这样的低发髻只有地里干活的粗鄙婆娘们图轻快麻利才这厮打扮,太太小姐们争相效仿本公主的百花发髻不过是因我得了个好相公。如此梳妆,即是想告诉旁人,自己的相公不比体贴入微的安陵然小世子差上三分。

对此,我很是不受用。

更让我不受用的是“百花连枝”这一俗语不胫而走,经过几年的演化,低发髻也渐渐受到了贵族小姐妇女们的青睐。自然,最初进行改革的粉蝶轩也因此狠狠地大赚一笔,可我这个最初的宣传者却没落下半点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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