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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想方才,阿枭对天气以及地形的敏锐判断,真的是依靠野外生活的经历就能做到的吗?
陆棠鸢想抬手把银针摁进去,可被包着有心无力,只好先试探,“阿枭,你有哪里不舒服吗?”
阿枭也回过头来,红晕立刻晕满了整张脸,眼睛偷看一眼陆棠鸢又迅速瞟向别处,诚实道:“很舒服。”
陆棠鸢:“”
他为自己的担忧感到深深地多余。
“就是这里。”阿枭突然伸手摸到耳后,在陆棠鸢的注视下,把掉出来的银针第无数次按进去,“殿下,总是有东西掉出来。”
见他如此动作,陆棠鸢一时不知如何是好,正常人感觉到自己体内有异物,第一反应不该是拔出来吗?当真是个没有智力的傻子。
“虽然忘记为什么了,但是”阿枭皱眉回忆着,不知怎的,他的记忆力愈发差,“阿枭记得殿下之前帮阿枭按回去过,殿下一定不会害阿枭的,所以每次都按回去了。”
“很疼,但是阿枭听话。”
陆棠鸢松了口气,随口赏了句夸奖,“很好,日后继续如此就好。”
“等回到皇宫,殿下再找太医给阿枭看看好不好,不要让它掉出来了,好疼的。”阿枭瘪着嘴揩走从耳后针孔里渗出的血液,或许是这几日的陆棠鸢对他依赖太过,又或许是把方才的“救命”错当作恋人亲密,竟让他此时有了错觉,以为自己的撒娇卖乖能得到垂怜。
陆棠鸢永远不会心疼工具,再趁手都不会,“这点疼都受不住,等我重新带兵攻打北疆,你是要坐在战场上哭吗?”
阿枭垂下眼去,疼痛没叫他流泪,希望落空后的空洞却叫他眼酸。
他不再言语,重新驾马回到路上,好想回到殿下中毒的时候,如果可以,他真想骑马回到野林之中,回到那个殿下只能依赖他的时候。
他只敢在头脑不清醒的时候想一想,耳后用全部的清醒时光反思责骂自己,怎么可以这样想。-
到达青竹镇时,陆棠鸢命令阿枭随意找户人家,狼牙弯刀一亮,青竹镇的百姓就都认得他是谁了。
在他年少时,北疆领土不止是野林护佑之内的一方天地,青竹镇一带三十二城,都被攻占成了北疆的领土。
当时的北疆颇有一统天下之势,可苍天有眼,不叫这残忍的种族成为天下之主。
北疆的王储走失了。
北疆是个极其注重血脉与信仰的种族,他们只认皇室一脉的嫡长子为王,北疆王储在战乱中走失,北疆人便认为这是上天对他们好战杀生的惩罚,于是归还了数百年来征战别国攻下的城池,退守野林与石壁之内,自此再不出世。
当时的陆棠鸢还在喜欢用狼牙刀耍威风的年纪,就负责了属于大崇的三十二城的重新建造,因此三十二城百姓都很崇敬他。
“草民拜见九殿下!”这是一户木匠家。
九殿下。才过了多久啊,这三个字已经让陆棠鸢感到陌生,他被阿枭搀扶着站在地上,庆幸夜里什么都看不清,没被人发现他赤脚披单衣。
“宋大叔,我被歹人所害,如今已不是九殿下,你不必行此大礼。”
木匠还是结结实实给他磕了个头,“草民心中,您永远是九殿下。”
“可别说这掉脑袋的话。”他叹了口气,“起来吧,给我找身衣服,备些干粮,我要回都城去。”
木匠一根筋,“九殿下快进去吧,天要下雨了,这屋有新被褥,衣服和吃食我去给您找去。”
见木匠急匆匆去准备,陆棠鸢松了口气,狼狈地赤脚进屋,把自己裹进被子里,不叫第三人看他这副蓬头垢面的窝囊相。
床头放着一只木雕的小狗,曾经木匠送过他一个一样的。
在争夺储位的局势没有出现之前,陆棠鸢也有过年少贪玩的时刻,当时驻守三十二城,木匠一眼就看穿了他的强装成熟,偷偷给他送些木雕的小玩意儿。
如今他书房里搁毛笔的架子,还是木匠送的,值得他情深意重的人,都是少年相识,如今啊,没一个犯得着用情。
正出神,搭在床边的脚被人攥在了手里,阿枭正揪着自己衣服上干净的地方,给他擦方才赤脚沾上的尘土,擦干净后连同小腿一起塞进被子里。
“要下雨了,殿下暖好,不要腿疼。”
陆棠鸢有许多伤及骨头的重伤,后遗症是必然的,尤其阴雨时,钻心蚀骨的痛痒叫人无可奈何。
这伤可是神药都认定的无可医治,但凡还有医治的可能,药效就有了去处,不会叫他只是喝了几口血,就受了这么大折磨。
阿枭伸了手进来,替他按揉小腿,“殿下说了,这样不疼。”
是啊,他是这样说了,方才在马背上,马匹疾驰带出的风太凉,跟体内的药热冲击,叫他旧伤不适。
他那时哪还有心去思考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直接成了阿枭一样的直脑筋,腿疼就说疼,不是弯折太过,是旧伤复发,温热的掌心揉一揉就不疼了。
回想那时,他都想抽自己一耳光。
他回缩小腿躲开阿枭的手,“不需要,现在还没下雨,我也不疼。”
没人关心在乎的时候,他叹自己凄凉,有人体贴了,他倒觉得反胃,他不喜欢弱点被人知悉的感觉,抛开夜深时的顾影自怜,他仍旧觉得,所有人都当他是无坚不摧的常胜将军也并无不好。
阿枭见证过他太多软弱时刻,反而加深了他对阿枭的忌惮。
“在此处暂歇一夜,明早王诚和落月到了,我们便一起走,如果她们没到,我们两个人走。”陆棠鸢展被躺下,“总之,明早还要赶路,你去把宋大叔准备好的东西整理一下,找块喜欢的地板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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