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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4章(第2页)

按说,光给三叔一家买不给二叔一家买不好看。

但原主在老家时二叔一家对原主也不好啊,拿她当个使唤丫头,二婶还不止一次当着原主的面骂她,光指使原主干活。

二叔家要孩子比丁志钢两口子早,家里的大儿子比原主还大三个多月,小时候光欺负原主,当着原主的面就说原主爸妈不要她了之类的。

要是没有家里大人教,小孩子能凭空说出这种话?

那时他们都不嫌不好看,自己考虑那个干啥?

原主性格绵软,她可是个爱憎分明的,这趟回去就是要改人设。

除了衣服,还买了两罐麦乳精、两斤桃酥,一斤鸡蛋糕。

刚把东西收拾好,系统提醒她有人敲门。

丁果一个激灵就闪了出去。

隔着一个院子加一个空间,她还真没听见。

一溜烟冲到门口把门拉开,就看到了裴澈那张脸。

气色比上午看起来要好一些了,最起码没有那么苍白了。

看来上午从墙头上栽下去还真摔得不轻。

都摔那样了,居然还想着送鲤鱼来道歉,从这一点上就能看出,人品也不赖。

“丁同志!”

“裴同志,你这是……”

丁果明知故问。

帅哥是个讲究人儿,她回了那么一大块五花肉,对方不可能不表示。

而她,也确实稀罕裴澈这份厨艺。

裴澈又将手里的食盒递了过去,笑道:“是丁同志太客气了,中午的鱼明明是我赔礼道歉的礼物,没想到丁同志又回了那么一大块五花肉。天太热,肉不好保存,我做了一大份红烧肉,请丁同志也尝尝。”

怪不得进门时闻着那么香,原来做的是红烧肉啊。

“这怎么好意思呢……”

嘴上说着,手很实诚地接了过来。

“丁同志不用客气,我在家左右也无事,又喜欢厨艺,倒是要谢谢丁同志贡献的食材了。”裴澈笑起来很阳光,一双桃花眼微微弯着,比这四九城的景儿可要迷人多了。

丁果很想说,她还可以继续供应食材,但奈何脸皮没厚到那个程度,便大大方方道了谢,目送裴澈离开后关上了门,仔细插好,拎着食盒心情大好地回了主屋。

大约是怕她红烧肉吃多了腻,还拍了根黄瓜,拿蒜汁拌的,闻着就爽口。

依旧是压的结结实实的一大碗米饭。

丁果把饭菜摆上桌,嘴角的笑意还没压下去。

系统撇撇嘴,它就说,这宿主浑身竟心眼子。

算计着呢。

丁果才不管系统的腹诽,她夹起一块红烧肉。

肥瘦相间的肉块在筷子间颤颤巍巍,色泽红润油亮,丁果都不敢太用力,这肉炖的软烂,稍稍用力一夹就能断。

送入口中嚼了两下,满意地眯起眼睛,好吃,太好吃了!

比岳红梅的手艺好。

真的,她不否认岳红梅厨艺不错,但裴澈做的红烧肉真比岳红梅做的还好吃。

入口即化,肥的部分肥而不腻,瘦的部分瘦而不柴,外层的肉皮火候也刚刚好,有点弹牙,不会过分软烂,调味上咸甜适中,好吃的不得了。

估计是某家国营饭店的大厨。

丁果一口红烧肉一口米饭,再来口解腻的凉拌黄瓜,吃了个肚子滚圆。

“耗子,你们这事儿办的确实漂亮。”

不光给她平替了一套这么好的房子,还安排了一位那么好的邻居,长得好看也就算了,厨艺居然也这么好。

可惜了!

她脸皮再厚也不好天天蹭饭,明天不能再这么办了。

不过裴澈……

这人谁啊?

没记得书里有这号人物。

书里有姓裴的吗?

丁果并不能记住书里所有的细枝末节。

而作者也只会对跟主角牵扯过多的角色着墨多一些。

书里配角很多,男女主身边有各种形形色色的过客,只要不在剧情中占主要地位,基本上都是一笔带过。

谁看书还会去记所有的配角角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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