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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乎我的意料,屠先生才三十来岁的年纪,皮肤是健康的棕色,就像刚在某个海滩上晒过太阳回来,弄得他整个人都带着阳光的气味。什么?没闻过阳光的气味?把被子放到太阳底下去晒,晚上收回来的时候闻闻被子就知道了。
总之,屠先生是个年轻而且令人感觉温暖的人。
因为给陈言准备婚事的缘故,哥哥们的功课暂时也没有正常进行(我觉得多半还是他们想偷懒),只是白日里陈零有时候会拉着我去向屠先生请教些问题。
陈零脚伤好了之后,还是一如既往地黏人。
晚上我们去找陈忧玩,恰好看见他正坐在院子里洗脚,一边洗一边还沉醉地自言自语:“我的脚怎么就这么好看呢?怎么长的呢?真是双美足啊。太得天独厚了。”
我忍不住道:“就是,你的脚长得比脸好看多了。”想不到陈忧还有自恋的毛病。
陈忧脸上一红,道:“妹妹现在走路都没声音的。”招呼研墨拿布来擦脚,趿上鞋子站起来。
陈零笑道:“就不进屋了,外边凉快。”
布衣楼的院子里有个青石围起来的水池,里面只有清水,据说是方便陈忧热的时候下去游泳的。我坐到池边,脱去鞋袜,挽起裤腿,把脚伸进池水里,一股凉意顿时透了上来。我舒服地叹了口气,道:“我的脚怎么就这么好看呢?”
陈忧脸上更红,道:“妹妹取笑了。”和陈零也坐到我旁边来,把脚泡进水里。
研墨送上冰镇的果子露和西瓜,我们三个一人捧着半只西瓜,拿勺子舀着吃。
要是有救生圈就好了,我就可以套着下水去游一游了,而不用只是这么泡泡脚而已。当个旱鸭子有时候也是挺无奈的。
“洋葱头啊,”我这么叫陈忧,没什么意义,纯粹是叫着好玩,“你说有什么办法在三哥成亲之后还能留沈拓再住下来呢?”
陈忧道:“为什么要留他再住下来啊?自从他们来了之后,妹妹就只和他们玩,不和我玩了。”
陈零用脚打着水,也不说话。
“人家是客嘛,我当然要好好陪他们了。”
“那也不用天天都往来蝶馆跑啊,况且当初二哥是让你去陪温姑娘的,你为什么总待在沈拓身边啊。”
“反正他们三个总在一起嘛,那我陪了沈拓不就也陪了温暖了吗?别说这个,我是让你们帮我想想办法,再留沈、嗯,再留温暖多住些日子。”
“可是也没道理总把人家留下来,或许他们还有别的事呢。”
“那或许以后都没机会再见面了……”我叹气。
陈零突然道:“妹妹总是沈拓长沈拓短的,是不是喜欢上他了?”
陈忧大叫起来:“不会吧?”
之所以和陈忧商量,而不去找别的哥哥,就是因为他心思简单,要是换了陈鱼,一早要看破我的心思。可是,谁知道平时看来有些迟钝的陈零,这会儿怎么突然聪明起来啦?
我忙道:“只是喜欢一下,有什么不可以?”
陈忧紧张地道:“难道妹妹想嫁给沈拓?”
我一愣,道:“不想啊,我为什么要嫁给他?”
陈忧也一愣,道:“你不是喜欢他吗?”
“是喜欢,可是我只想和他拥有一段浪漫的爱情,并不是想要和他结婚哪。”拥有帅哥的爱情是我的梦想,可是这并不代表我就要嫁给他永远留在这个异世界里呀。虽说来这边之后我接触到的帅哥数量质量都比我在现代的时候要高,可是这不能成为我留下来的理由。这段时间我是没什么作为,那是因为我还没想到回去的办法,可不是我已经放弃了。
陈忧和陈零的表情都很古怪,我纳闷:“难道喜欢一个人就非得和他结婚吗?有句名言说得好:不要为了一颗星星而放弃整片星空。没听过?还有一种说法是:不要为了一棵树而放弃整座森林。也没听过?简单说,就是不想和他结婚。”
陈忧道:“不然你想怎样?”
我道:“做做红颜知己也不错啊,比朋友的感觉要多一些,比爱情的感觉要少一些。或者,轰轰烈烈地爱上一场,等到分开的时候也不会觉得遗憾。”
陈忧对陈零道:“妹妹是不是发烧了?”
掏出弹弓,对准在廊下偷听的研墨发射了一颗,只听嗷的一声,研墨飞快地跑掉了。
收起弹弓,我自言自语道:“可惜我现在的身体太小了,身材也不好,脸也不漂亮,都没什么吸引力,怎么才能让沈拓喜欢上我呢?”
以前我就常和楚重山讨论我的感情问题,征求意见还在其次,主要是有个人肯听我絮叨心情也会舒畅。有时候经过这种讨论,再加上我的幻想和假设,会有种已经和喜欢的人谈过恋爱的错觉,蛮享受的。
楚重山是经常泼我冷水的,拜他所赐,我活了二十三岁才交了第一个男朋友。啊,那个人……曾经为他吃不下饭睡不好觉,莫名的心口就会疼痛起来,可是,我已经渐渐的把他忘记了吗?
沈拓当然比他帅,也比他脾气好,耍酷的话应该也不差到哪里去。有沈拓在身边,我干嘛还要想那个对我颐指气使的家伙啊?就算拿沈拓填空也好,我是非和他拍拖不可。
我威胁陈忧陈零:“你们都是男孩子,又是同一时代的人,肯定能知道沈拓喜欢什么样的女孩。你们得帮我,要不然我就天天缠着你们,让你们没时间去交女朋友。就是没时间和小妞谈情说爱。”
陈忧目瞪口呆:“妹妹,你真是越来越……粗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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