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望着西斜的阳光中,格外壮阔的高大书墙,沈倾捏了捏眉心,有些疲惫的叹息,存着他看过的那些书的书架的半边都看过,再没有一本他印象中小时候看过的书。
另外半边,远离那书架,存有遗漏书册的可能性就更小。
虽然对书名记忆模糊,可沈倾能肯定,确实是他小的时候打发时间看过的闲书。可若是着藏书阁中找不到,莫非这书……
“沈倾!”一道身影忽地出现,逆着光,从三楼的窗户外飞进来。
“白师叔。”沈倾见到来人,问候道:“您不是闭关修炼?怎么今日突然来了这里?”
“哈哈!整日闭关无聊的很,也需劳逸结合,偶尔出来松散松散。”白奉皆手里拎着的酒葫芦,不由分说的拉住沈倾的手腕,“走走走,难得有空闲,不如与我喝酒去!”
沈倾哪里能抗得了出窍期大能,被拽着直接飞了起来,眼前一花,就来到宗门边缘的一处凉亭中。
白奉皆又掏出个酒葫芦,丢到沈倾怀里,“快来尝尝,这绿竹酒可是今年新酿,味道纯的很,难得还有一种青而不涩的口感。”
沈倾按住酒葫芦,无奈的摇头,看来今天不陪白师叔喝上一场,他是不会放过他了。
拔掉塞,沈倾就着葫芦口仰头,一股清香又醇厚的甘甜美酒,就涌入了他的口中。
这些年,他也饮过酒,不像当初那样没有酒量,对美酒也有了一定的品鉴能力。酒一沾唇,就知道是好酒。
“好酒!”沈倾舒一口气,一口酒下肚,心情都为止一场,这几日的烦闷都消了很多。
怪不得有句话叫借酒消愁,好酒确实能解除烦心事,也不用白奉皆再劝,沈倾就举着酒葫芦痛饮。
“痛快!哈哈哈!”白奉皆大笑着,本想着今日捞着个酒友,没想到沈倾不说话,就只是一个劲的灌。
白奉皆就又心疼起酒来,“哎!这可是城中老酒坊的酒头亲手酿的新酒,那酒头年岁大了,轻易不动手,喝一点就少一点,你倒是别牛饮啊!”
沈倾放下举着的酒葫芦,眉间带出几丝情愁,那为情所困的模样,身为过来人的白奉皆一看就明白了。
“你这是有烦心事?跟师叔说说,我说不定能帮你解惑。”
要换了沈倾清醒的时候,他是不肯把心事跟人说的,那绿竹酒虽是新酿,度数却不小,酒劲甚大。
沈倾眼睛望着凉亭外的枫树,苦笑着说:“我也不知道怎么说。”
白奉皆说:“那你就从头说。”喝酒的时候,不一定要配下酒菜,好听的故事也不赖。
沈倾当然是不可能真从头说的,只寥寥的提了几句,跟庄越相关的烦恼,也是相关人士的白奉皆就想明白了。
他挠了挠脑袋,整齐的发髻被挠得一歪,咂咂嘴:“其实吧,我当初就想说来着,你们两个虽然互相隐瞒了身份性别,可彼此之间的感情做不得假。少年慕艾,又有什么错,不知情的情况下,感情才是最为真挚的,理当珍惜才是。”
沈倾怔愣,“师叔,你当时就看出来了?”
白奉皆肯定的点头:“是啊,若不是因为彼此有情,你俩又岂会因爱成恨,闹个当场翻脸。”喝口酒,他苦笑,“只不过我自己的事都搞得一团糟,又怎好有脸去指点你们,就没有多嘴。没想到多少年过去,兜兜转转,你还是跟庄越走到了现在这一步。”
沈倾垂下了头,低喃的说:“可这不一样,我与庄越同为男子,不能像男女那样结为道侣。”
白奉皆奇怪的看他一眼,“谁说同为男子就不能结为道侣了?”
“嗯?”沈倾神情一凝,连酒都醒了几分,又惊又喜的说:“师叔,同为男子当真可以结为道侣?”
白奉皆好笑的看着他,“到底是年轻见识浅,我辈修仙之人,追求的是与天地同寿,超脱升仙,并不强求一定繁衍子嗣,留下后代。结不结婚,都没人在乎,谁还管你道侣是男是女?”
沈倾一下站起来,像是摆脱某种枷锁了一般,浑身一轻,恨不能立刻飞回去,向庄越表白心迹。
他真是年轻识浅,早知道修仙界并不忌讳同性结为伴侣,就不会束手束脚,瞻前顾后想那么多了!
“多谢白师叔!”
棠园里,庄越又翻完一本,合上书,半死不活的往桌面上一趴。
初曦已经习惯了他坐没坐样,视若无睹的该干嘛干嘛,勤快的收拾有点乱的桌面,又泡了一壶茶水,给庄越和秦管家一人送上一杯。
庄园脸压在书册上,看着沈倾空着的位置发了会呆,这会儿他就是后悔,后悔前些天脑抽,为什么不选择跟沈倾一块去八角楼复查书架。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