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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4章 第四十四章 修罗场来了(第4页)

真的是亲兄长吗?

林榆看林鸢的眼神,与他看林鸢的眼神,有什麽区别?

……有的。

多了纵容,多了明明白白的欢喜。

是亲的。

他咬了咬牙,对自己说。

手下失了轻重,一个用劲,银箸敲着了漆盘,叮当响。

一个鸡卵反从银箸中间滚落了下去。

凌风今天一早过来的时候,除了送来了淮阳国府衙的消息,还递上了京兆尹新的密报。

早在先前,发觉林榆的身藉有疑点时,萧珣就下令,让京兆尹暗查了林榆所师从的夫子。

凌风道:“只知,那位夫子姓程,隐居在长安的西山上。西山脚下的乡人,将此人唤做‘程不闻’。概因此人不闻不名,不问世事,鲜少与他人往来。弟子也仅林榆一人。”

“程不闻?有意思。”萧珣笑了一声,“授人五经,教的是入仕之道,自己却归隐山林,不问世事。”

他思忖了少许,问:“年岁呢?什麽时候到西山的?”

凌风看过密报,亦觉惘然:“年岁也无人知道,京兆尹派去的人说,看着是七旬之龄。但是读书人,又为隐士,仙风道骨,不大看得准。可能再大些也说不定。因为搬过去的年岁就大,无田无地,不事劳作,不缴算赋,不交田租。故而,亭长,县令也不管。从乡人那里打听,约莫是景元二年到的西山——这还是因为一个十岁左右的少年常常骑马造访,他们才知道上头住着这麽个隐者。至于原来自何处而来,不得而知。”

“骑马造访,动静这麽大?”萧珣回过神来问。

“是他的阿父动静大,听说那夫子肯收自己的孩子为徒,乐得不行,一会儿送米,一会儿送酒,有一回,还宰了一头肥猪送到山上去。”凌风说着,忽然生起了一丝不解,“话说回来,若是不是亲生的孩子,怎麽会这麽上心?而且,若是身世有疑,也不该这麽大张旗鼓宣扬才对啊。”

“大张旗鼓,焉知不是欲盖弥彰呢?”他掀起眼皮,一目十行看着奏疏,淡淡说,“不是说,连邻村都知道有这麽一号人?他离开了长安东平乡时,才不过十七。”

“程不闻。”

萧珣低喃着这个名字,忽然想起了旧日的卷宗,不由地眉心一跳,“程玄之。四十年前,为太子太傅,後来年岁大了,天狩元年,退出了朝堂,但仍不时以太学博士的名义,开坛授课。天狩三年後,自请退隐。去查一查,这个人後来去了哪里?”

……

一定是亲的。

他对自己说。

银箸不听使唤。

第二个鸡卵被戳得遍身是孔,骨碌碌滚到了案几下。

凌风那时,听了他的话,眼睛一亮,连声称道,陛下圣明,“陛下是怀疑,这个林榆有可能与天狩三年太子谋逆案有关?程太傅当年因年岁大了,侥幸逃过了祸端,他的儿孙却皆受先太子案牵连,死于此祸。後来程太傅也没了消息。

“有人说他早已郁郁而终,也有人说他想为太子陈情,已被先帝秘密处决,也有人说,他死在了後来的瘟疫中。若这程不闻就是程玄之程太傅,林榆当年,小小年岁,却能请得动他来授书。”凌风声音迟疑,“会不会有可能是……”

“朕没有怀疑。”

萧珣忽然打断了他的话,“林榆是林鸢的兄长。亲兄长。”

凌风脸上的讶异一闪而过,颔首称了是。

萧珣顿了顿,微不可察地一笑:“朕不过是觉得,能教出林榆这样的有才之士,胸有丘壑,为人谦逊,其夫子的才学应当不亚于太学博士。如今朝廷正是不拘一格用人之际,这般人才,若还能为朝廷所用,岂不该极力争取?”

必须是亲的。

他咬紧了牙,攥紧了那双银箸,指尖几乎发白。

第三个鸡卵在盘中瑟瑟一颤,接着一个腾空。

飞到了萧珣的眼前。

“吃吧。”林鸢慨然道。

萧珣双眼倏然亮了,手中的银箸一松,落到了案上,与杯盘一道发出了欣喜快活的声响。

他这般就着林鸢的筷子,慢慢地吃完了这个鸡卵。

斯文地咬下一口,唇角就上扬一分。

看着林榆的眼神晦暗一分,萧珣的笑更是璀璨了三分。

等他细嚼慢咽,咬上一口,还得歇上一歇,抿一口茶送下,再朝着对面人道一句“好吃”,“香甜”,“黄白竟能如此分明”,哦,不,是“蛋白顺滑”,“蛋黄细腻”,实在是“前所未有”,“与衆不同”,直教人恍惚以为,这是他这辈子第一次吃上鸡蛋,或者,他此时吃的不是鸡蛋,而是什麽龙蛋凤卵。

林鸢举箸的手早已经僵了。

“你是心疼……”萧珣眉飞色舞,笑成了一朵花,拿手中的帕子自行拭了唇角沾的蛋黄,“……我的手受伤了吗?”

林鸢艰难挤出了一个笑:“公子伤的,是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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