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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如果说别人是万事开头难。
那么,对于丁一来说,这个开头,大概要占整个事情的四分之三。
丁一的基础太差了。
好在,她听话,而且非常乐观,一开始她们是一个字一个字地敲。
丁一的一个手指控制几个键位,她念一个字,闫浩宇就让她动哪几个手指头。
一开始的时候,丁一老是动错指头,或者两个手指一起动,导致得重新来。
这样不厌其烦一遍又一遍地开始。
闫浩宇倒没有失去耐心,因为丁一实在是太努力了。
她这种努力,让他觉得有希望,而且……她是他见过第一个,如此用力地活着的人。
其实王颂还回来的钱够丁一用一辈子了,但是,丁一分开存定期了。
给她妈妈养老存了一部分。
给她自己养老存了一部分。
还给以后修成人形的他存了一部分。
还专门问了他,你大概要几年能够修成人形,问得特别可爱。
其实,这些钱加在一起,按照丁一现在的消费水平,可以就这样过一辈子。
但是,丁一还是想要学点什么,并不想混吃等死。
闫浩宇非常欣赏她这一点。
她的每一天真的都在好好地活着。
明明看上去甜软甜软的,但是骨子里却是刚毅的。
所以,以前自己背个书都不耐烦的人,现在可以一遍一遍的教对方怎么打字,不厌其烦。
唯一让闫浩宇有点苦恼的就是,现在做梦都在打字……
他以前,跟着丁一,梦到的都是万花齐放的样子,或者是他家的车。
但是,现在,除了打字就是打字,除了打字就是打字……
因为现在丁一沉迷于学习打字,自然那个叫做《末日狂欢》的小说,也断更了很久。
不少人都在下面等更新,不过好在都没有人骂什么,毕竟这个情况,是个人也能理解。
丁一的进步还是非常快的,从一开始的手指不灵活不协调,慢慢地,能够准确地按照闫浩宇的要求打出字来。
可是这还远远的不够,因为她还得熟悉,慢慢的记下每一个字的指法。
闫浩宇反正也是这样陪着她。
丁一已经疯魔了,连做个稀饭的功夫都还在自言自语,稀饭应该是哪几个手指来着?
闫浩宇:“……”
闫浩宇觉得她不能这样下去了,虽然说勤快是一件好事,但是还是得劳逸结合。
自己去网上搜了两个菜单,属于那种简单的,安全系数高的。
然后指挥着丁一出去买菜。
从上一次去房屋中介,然后不用手杖,两个人配合的还不错以后,再出去,就不用手杖了。
一方面,闫浩宇非常讨厌别人看过来的好奇目光,大家不都是一样的人吗?有什么好看的!
另一方面,也是为了安全考虑,她们虽然说是搬家了,但其实也就是几个小区之间的距离,走的并不远,如果柱着手杖出去,很容易被注意,也就很容易在被那群人给找到。
值得一说的是,丁妈妈后面再找了一次丁一,因为王颂家跟丁一以前的家,是邻居,发生这么大的事情,怎么可能不知道?
这一次,丁一妈妈但没有劝丁一算了,只是告诉她,拿到钱以后存起来,不要乱用,以后养老用,不结婚就不结婚了,反正有了这么多钱。
丁一接到电话的时候,还是挺高兴的。
最后对方说,她以后也就放心了。
丁一逛超市的时候竟然是戴着耳机的,不仅戴着耳机,还戴着墨镜。
所以她聊天也没有人会觉得她在自言自语,只当是她在打电话。
“还要买一个电饭锅?家里不是已经有了一个吗?”丁一觉得奇怪。
“买回去做菜。”闫浩宇解释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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