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林孟商并没有想泼冷水的意思,只是很客观地说:“从饭馆里那些人的反应来看,恐怕很难。”
“人总要对未来抱有希望嘛。”余振南看上去并没有被打击到,季青临难以相信这世上竟然还有比自己更乐观的人。
“未来的事先放着吧,”冯诺一在旁边无精打采地说,“我只关心现在什么时候能走,我感觉我的脑子有个马蜂窝,而且还是被捅了一下的那种。”
季青临觑着林孟商的脸色,知道他身体状况也并不好,订到票之后马上带着几个半死不活的人离开了高原。踏上首都地界的那一刻,林孟商忽然有种想跪下来亲吻大地的冲动。啊,可爱的低海拔城市。
余振南赶着回去接受老婆教育,冯诺一没从高原反应里缓过神来,所以季青临很积极地要送林孟商回家。考虑到自己已经没力气提行李了,林孟商非常感激地接受了对方的好意。
去往小区的路上,林孟商一直静静地阖目靠着座椅。苍白的唇色配上消瘦的两颊,有种病弱的美感,像是一触碰就会破碎的瓷器。季青临一直觉得他身上有隐约的易碎感,这种感觉既不是因为时常淡漠的神色,也不是因为瘦削的身体曲线,到底来源于哪里,他也说不清楚。
车子驶到小区门口,季青临看着对方顺着呼吸轻微颤动的睫毛,有种想用手指轻拂一下的冲动,不过最终还是出声把他叫醒了。
付过钱下了车,走在小区年久失修的小道上,林孟商再次向他表示感谢,并且重提自己在高原遇见他时的意外:“真没想到你会过来。”
季青临的神情一如既往地愉快:“你聚众斗殴,这事多稀罕啊,我怎么能不去看看。”
林孟商知道他在用戏谑的方式减轻自己会产生的感激,心里莫名感到温暖。这个年轻人身上有种奇怪的矛盾感,幼稚的时候是真幼稚,成熟起来又真成熟。
“不过,余教授居然会动手,挺让人意外的,”季青临说,“我第一次看见他,觉得这人像是那种大号的毛绒公仔,抱抱熊之类的。”
似乎是觉得这个比喻很形象,林孟商笑了起来,脸上短暂地恢复了一点神采。
“他其实很能忍,如果被惹到的只是他自己的话,他很少生气的,”林孟商说,“但如果是身边的人受到伤害,他发起火来是很恐怖的。我刚到美国的时候年纪很小,遇到有人找我麻烦,基本都是他替我出头。”
“这样啊,”季青临淡淡地说,“所以你喜欢了他这么多年吗?”
林孟商忽然停了下来,神色复杂地盯着身旁的人。季青临脸上的表情没有变化,仍然是一副没心没肺的悠闲样子。察觉到林孟商的驻足,他也跟着停下脚步,微微低头看着对方。一时间,耳边夏日的蝉鸣突然变得聒噪无比。
林孟商试图在他的眼睛里找出一点特别的情绪,但对方茶褐色的瞳仁平淡无波。在这一瞬间,林孟商忽然有种面前的人深不可测的错觉:“你怎么看出来的?”
季青临微微挑起眉,眼神里跑出一丝惊讶:“我以为你不会承认呢。”
“既然是事实,没什么不好承认的,”林孟商静静地注视着他,“你还没回答我的问题。”
“其实很明显,”季青临耸了耸肩,“你对身体接触很抗拒,除了我受伤那次你搀过我,算是特殊情况,其他时候你不会让任何人碰你。但是慈善晚宴那天,他把胳膊搭在你肩上,你的表情看起来很自然,完全没有跟其他人接触的那种下意识反应。”
林孟商盯着他看了一会儿,突然露出一丝笑意:“我觉得我之前一直看错你了。”
“这是在夸我还是在骂我?”
“夸你,”林孟商转过头,重新慢慢地朝前走去,“你比看起来要聪明得多。”
季青临单手抄在兜里,拉着行李箱跟了上去:“我感觉是在骂我。”
“所以,你现在知道我最大的秘密了,”林孟商问他,“有什么感受?”
“感受吗?”季青临想了想,“你眼光挺好的。”
林孟商在他揭穿心底尘封的感情时没有惊讶,这会儿倒是真的意外了:“什么?”
“除了不喜欢男人,这是个几乎完美的对象啊,”季青临说,“我完全能理解你。”
是吗?真的有人能理解他吗?有人会理解这种从一开始就注定无疾而终,却依然持续了十几年的单恋吗?
林孟商混沌的意识中飞速闪过学生时代的影像。他14岁时远赴重洋,独自一人来异国求学。学业上的天赋并不代表他有超出同龄人的生活能力,衣食住行,求医问药,处处都会遇到困难,他甚至没到能签订租房合同的合法年龄。那时候只有余振南陪在他身边,一陪就是十几年。
有那么多人问他为什么单身至今,答案其实很简单,他心里始终有一个人——他的同学,他的兄长,他作为伴郎在婚礼上致辞祝福的挚友。
“你也太辛苦了,”季青临带着惋惜的语气说,“明知不可能还执着了那么多年。”
“在回国之前,他其实是个不婚主义者,”林孟商说,“所以日子没有那么难熬。如果他一辈子不结婚,那我觉得一直这样做朋友也很好。但没想到的是,回国短短两个月,他就打电话跟我说他找到了那个人,能让他相信婚姻,相信永生永世承诺的人。”
季青临想起了之前的对话:“所以说,你第二次喝醉,其实是因为他结婚?”
林孟商没有正面回答,不过话语里承认这是事实:“我还是撑过了整个婚礼,但是回到家之后觉得心里空荡荡的,每吸一口空气都觉得很痛苦。我觉得酒精大概能让痛觉迟钝一点,所以一不小心喝过头了。”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匡国家于危难安社稷于狂澜立幼帝于襁褓,虽古圣人何以加此!后夏书夏景昀传高阳权谋如渊,料事如神,英雄之才盖世光辅南朝幼帝,四海咸宁屹然如山。梁书元帝纪一个臣子,掌握军政大权,让天下人只知有相不知有帝,跋扈嚣张,枉顾人臣礼节,简直大逆不道!夏朝大儒郑天煜善哉,使我得此人辅佐,岂有今日之劳乎!后世某皇帝大丈夫行事当如夏高阳,磊磊落落,如日月皎然,虽孤儿寡妇亦不欺之而取天下也!后世某权臣大夏崇宁二十三年,建宁郡江安县城郊的劳工营中,罪囚夏景昀苟延残喘。头顶的烈日,手中的土筐,监工的鞭子,一点一点,煎熬着寿命。直至一道来自另一时空的灵魂到来。于是,一人镇朝野,两手压南北,四面俯,八方敬畏,荣华富贵,娇妻美妾大夏第一权臣,夏景昀,字高阳,号大夏王朝不落的太阳。...
一觉睡醒多了个鬼王老公作者香炒牛河简介宋和玉家里人瞒着他给他结了一门阴亲。一觉醒来发现多了个鬼老公,从此成为已婚人士。关键是,这个鬼老公还有点厉害,解决了他不少撞鬼问题。某天他恍然大悟,发现自己会撞鬼,貌似是因为跟个鬼王老公结了婚小剧场鬼王老婆,你看我又帮你解决了一只鬼,我厉害吧。宋和玉一身的清冷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1一觉醒来,沈时曦穿到一本名叫我与室友共枕欢的小说中,主角攻受是大学室友,两人一见钟情,本该是本甜宠青春校园文,硬是被主角受的那个阴鸷哥哥搅成误会重重的狗血虐文阴鸷哥哥嫉妒主角受,爱慕主角攻,是个上蹿下跳的大反派,最后下场凄惨而沈时曦就穿成了这个大反派哥哥2作为一个局外人,沈时曦无意插足别人的感情只是沈时曦在夜店喝醉的时候,主角攻把他带回了自己家沈时曦被无赖追求者纠缠的时候,主角攻替他把人给收拾了一顿沈时曦无论去哪,主角攻都会出现在他的身边沈时曦感动,他真的好爱我的主角受弟弟,以至于爱屋及乌。直到有一天,沈时曦看到了他的主角受弟弟在和一个姑娘打啵沈时曦沈时曦炸了!他上去就把人一顿狂揍你个基佬骗小女生!弟弟抱头逃窜哥!我是直男!铁直!!沈时曦?!!你不是主角受吗?那我穿的是什么书?亲,您好像穿错书了哦3程周策行事向来张狂肆意无所顾忌,谁都不放在眼里直到大学开学的第一天,碰见了室友的那个漂亮哥哥,笑起来连眼尾都带着钩子想要,想占为己有于是他低下头掩去了眼里的掠夺欲,乖乖的叫对方哥哥好。自以为直钓不自知漂亮哥哥受VS野性难驯求而不得就会变疯狼狗攻...
夏梨浅一个苦逼大学生。一朝穿书。竟穿成了荒淫无道的小公主,公主府内收纳的面首数不胜数。最喜欢的莫过于昨儿个刚问父皇讨要的质子。现在他正跪在塌前,眼神阴毒的看着她。!!!这可是全书中最会扮猪吃老虎的大佬,为了夺得皇位,硬生生在公主府当了五年面首。任由公主羞辱,调戏。将他尊严往地上踩。—五年后书中的裴知聿成功继位。第一...
我的妈妈叫陈月玲,今年已经35岁了,然而不知道她的人,仅凭外表,一定会以为她才二十几岁。妈妈有着168的身高,白皙的皮肤就犹如璞玉一般。妈妈作为一名警员,因为常年锻炼的原因,身材十分匀称,四肢修长,即使是3o多岁了,身上也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尤其是妈妈的那一双大长腿,不好意思地说,妈妈的腿一直是我幻想的对象。不得不说的还有妈妈胸前的那一对乳房,圆润而又饱满,然而因为妈妈工作的原因,妈妈在身体里往往都穿着紧身衣,常常使我无法一饱眼福。不过,仅凭看一眼妈妈那精致的五官修长的双腿,还有穿在拖鞋...
一个现实社会爱玩骑马与砍杀游戏的普通上班族,意外穿越到骑砍游戏的世界中,开始了自己道路曲折的称王之路游戏中的十六位npc都化为了主角身边的得力助手四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