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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三章 哥谭1987上(第1页)

微冷的晨风把窗外的树枝吹的沙沙作响,橘色的晨光透过层层叠叠的厚重窗帘,把昏暗的房间内照亮。

卧室的门被敲响了,席勒翻了个身,外面的男仆说:“先生,十分钟之前,一位叫戈登的先生给您打了电话,我告诉他,您在起床后给他回电。”

席勒嗓音有些沙哑的缓缓说:“……知道了。”

他从床上坐起来,从还有些昏沉的睡意中清醒过来,然后走到窗边,用一只手把一边的窗帘拨开,他看到骑着自行车的送奶工在门口拨了拨车铃,很快就有人出去,从他手里接过牛奶罐子。

这里是哥谭是西区的一个庄园,也是席勒在哥谭的新家。

虽然哥谭大学的教师公寓还不错,但他确实也该买一座自己的房子了。

这里是哥谭市的老城区,和南部富人区不同,这是曾经欧洲移民到达美洲时,一批英国贵族在这里建立的城区,因此这里也大多都是传统的英式庄园,后来,因为城市规划的倾斜,加上南部更优越的地理位置,富人区才从西部搬到了南部。

这里遗留下来的老庄园,大多都带着古典的英格兰风情,不过因为曾经那些贵族们的子嗣很少继续再留在这里,所以这些庄园大多也都无人居住,席勒以一个很不错的价格,买到了其中保养最好、装修风格最让他喜欢的一幢。

他没有去南部富人区买房子,不是因为他买不起,而是因为一个很现实的原因——位于西部的庄园,距离他的工作地点哥谭大学更近。

而要想从南部的富人区上班,他就不得不千里迢迢的开着车,穿过大半个哥谭市。

最要命的是,还要穿过高峰期最堵的中心城区。

因此,南部富人区的别墅就是再豪华,也绝对不在席勒的选择范围之内,他可不是布鲁斯·韦恩,一旦堵车,就直接坐直升机,他可不想把一天的大半时间都耗费在路上。

选择西区的老式庄园,还有一个好处,这里人比较少,相对比较清静,也不会一大早就车来车往的,席勒在休息日,可以睡个安稳觉。

最重要的是,这里距离韦恩庄园很远,距离布鲁斯未来想要建造蝙蝠洞的那座山也很远,日后万一要是蝙蝠侠遭了小丑,范围打击也到不了他这里。

过了一会儿,男仆走进来,把窗帘打开系好,然后说:“早餐已经好了,先生。”

席勒点点头,接过他递过来的眼镜盒,把眼镜带上,低头看了一眼手表说:“戈登是什么时候打来的电话?”

“大约分钟之前。”

席勒又回头看了一眼窗外,然后下楼吃早餐去了。

顺着木质的楼梯向下,穿过一条有些阴暗的走廊,餐厅在庄园建筑的最西边,顺着走廊走进去,那是一个带有高大拱形窗户的半圆形餐厅,窗户的两侧挂着墨绿色的丝绸窗帘,桃木的餐桌上银质的餐具在清晨熹微的光线中闪烁着神秘的光泽。

从拱形窗户照进来的晨光落在餐桌上,窗户投影的方格和圆形餐具构成一幅光影错落的画,席勒从右手边,把熨好的报纸拿起来。

印刷的报纸油墨有些晕开,最上面一行写着:“年月日,天气阴,下午有雨,哥谭日报。”

席勒一边吃早餐,一边从报纸上找寻他需要的信息,这个时代报社的字体往往都印得很小,油墨又容易糊成一团,他不得不借助放大镜。

过了会,男仆走进来说:“戈登先生来了。”

席勒放下手里的放大镜抬头,戈登穿着一身棕色风衣,戴着一顶贝雷帽,他走进餐厅时,身上还带着没散去的寒意,看到席勒正在看报纸,戈登说:“你看到今天的新闻了吗?教父火了,他不允许大都会的船再在东部的码头停靠。”

“我正看到这一部分。”席勒推了一下眼镜说:“昨晚我熬夜写论文,正好错过了你今早的电话。”

戈登一边把风衣脱下来一边说:“我也没什么要紧事,你知道的,最近我的工作不忙,我只是想打电话来恭喜你乔迁新居,哦,对了,我的礼物还在车子上呢……”

“不急,你吃早饭了吗?不如坐下来一起吃点?”

戈登一边把脱下来的大衣递给男仆,一边说:“我今早先去了趟局里,已经吃过了,你让我找的资料,我给你带来了。”

说着,他把一个黑色公文包放在桌子上开始翻找,然后从里面里拿出一份文件递给席勒。

席勒说:“辛苦了,就算吃过了,也来杯热牛奶吧。”

戈登没有拒绝,他坐到餐桌旁,说:“一开始你说要接手伯纳德子爵的庄园,我还有些奇怪,毕竟现在喜欢这种老派庄园的人不多了。”

“现在哥谭的有钱人还是更喜欢那种立式别墅,最好再有个大车库,能让他们把豪车都停进去。”

戈登四处打量了一下,这里的装修是最典型的英式风格,丝绸窗帘、针织地毯、木质家具,配上一个石制壁炉,里面的火焰烧的噼啪作响,就算没有靠近,也能感觉到一种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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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式庄园的餐厅不算太大,走廊也比较窄,墙壁上甚至还能看到极其复古的金属壁饰烛台,整个建筑中的氛围就好像穿越回了维多利亚时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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