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有了第一次的经验,这一回庄越没有紧张,直接潜入了水中,在他入水的第一时间,沈倾的手就扶了上来。
沈倾扶人的姿势堪称标准,他双手一左一右的卡住庄越腰身的两侧,手掌的力度适中,手臂的肌肉紧绷,准备随时发力。
庄越在水面下待了足足有一刻钟,沈倾就把他给扶出了水面。
庄越还莫名所以,看着沈倾抹抹脸上的水,说:“我还能继续坚持。”
沈倾说:“这种程度已经足够了,说明你的符咒效果不错,至少能在水下活动一个小时,或者进行一场一刻钟左右的战斗。”
庄越没想到这样简单,还以为练习就这样结束了。
沈倾说:“接下来,你要适应在突发的状况下施展法术,因为东墟海域的情况莫测,随时都有可能遇到海妖的袭击,你要保证自己能以极快的速度施展屏息术,无论是画符的速度和念咒法的速度,不仅要越快越好,还得互相配合得上。”
原来这才是今天练习的重点,庄越点了点头,表示明白了。
“试试以最快的速度画符,念咒。”沈倾松开扶着庄越腰的手。
庄越就举起右手,食指中指并拢,指尖亮起浅浅的灵光,以极快的速度画了一个符。
灵光拖曳着淡光,轨迹在空中形成了一个硕大的符咒,这一次庄越就没那么成功了,速度太快,其中几个线条出了错。
他咒法还没有念完,那符咒就好似遭遇了地震的架子,抖动着崩散。
“失败了。”庄越面露失望。
沈倾表情平静,“没关系,再来。”
庄越抿抿唇,这一次精神更加的集中了,快速的画完符咒,也念完了咒法。等符咒飘过来飞到身上,他就埋头扎进了水中。
可这一次没有两分钟,他就感觉憋得慌,肺里的氧气越来越少。
不等沈倾扶,庄越就抬起头离开水面,喘着气说:“怎么回事?屏息术不是成功了?为什么这么快失效?”
“这就是我要说的另外一个问题了,你速度虽然提高了,符咒却画得潦草不规范,看似成功的成形,效用却大打折扣,不及真实的效力十分之一。”
庄越沮丧,说:“怎么要求这么多,又要快,又不能潦草,还不能出错!”
沈倾冷静的说:“我们还有三天的时间,足够你用来练习。这次是时间紧,其实符咒最好用左手来画,关键时刻右手是要拿剑,应对危险。不过,也不用强求一定要用左手画符,右手足够快,也足矣。”
沈倾自己就是右手剑,左手符,降妖除鬼的效用极强。不过,并不是所有人都能掌握左手符,毕竟左手不是惯用手,非常的不灵活。
庄越彻彻底底切身体会了一番,什么叫做严师。沈倾严格的监督他一次次的练习屏息术,直到他灵力消耗光,也不让他停下,而是掏出小回灵丹让他吃下,接着练习。
沈倾表情平静,庄越却觉得好心疼。这可是150云筹一颗的高级丹药!只拿来练习,也太浪费了。
为了不辜负沈倾,庄越也只能拼命努力,舌头都因为快速念咒被咬到好几口。终于在下一次大课前,掌握了快速施法。
庄越收拾了简单的行囊,带上佩剑百铮,在清晨的露水正重,薄雾氤氲的时刻,悄悄与沈倾离开了。
到了外门,庄越还记得那匹特别聪明机灵的骏马,这一次特意选了它作为自己的坐骑。不用俩人共骑,速度要快很多,只一天的时间,俩人就离开了明光宫所在的郡。
庄越穿越来的这个世界,有数千年的历史,从蒙昧的原始部落时期,人类就发现了天地间有灵气,初步掌握了修行之法。
伴随着奴隶社会向封建社会过度,修仙的功法也越来越完整,终于出现了成仙得道,渡劫飞升的仙人。
史记室有这方面的记载,庄越整理资料的时候偶然看到过。
修仙者与普通人的生活一直紧密相连,最为严重的正是几百年前的前朝,甚至能左右皇帝的登基。也是到了新朝,开国皇帝与修仙界约法,仙门才渐渐从普通人的世界淡出。
这个国家占据着大陆东南的大部分土地,北方被一条高耸的山脉和冰封千里的雪原阻隔,西北方向则是茫茫的原始森林,据说有不少氏族部落。
三面都是海洋,东墟海域就处在大陆的最东。
庄越不知道跨过大洋,有没有其他的大陆,存不存在其他的文明和人种。
他觉得按照这个世界发展的脉络,说不定封建制度就是社会形态的顶头了。不过,也没准将来灵力被彻底开发,广泛利用来造福全人类,整个变革成现代修仙社会。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