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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1章 喜相逢(第1页)

第51章喜相逢

四四年四月一日,林连雀抵达白金汉国。

他开了一条大船,船上全部都是林记的夥计,他吩咐衆人在港口待命,然後租了一辆车,直接从港口进入城内。

沃克沃斯,白金汉第一大港口城市。

兰亭区。

兰亭区位于城市东部,整个区坐落着大量远东商店,数量之巨几乎是第二个朱雀坊,此处基本算是远东商人在白金汉国的聚集地,到处可见黑发黑眼的东方面孔,有人推着车用粤语沿街叫卖,车上一片灿烂的胭脂色,卖的是桃花。

车停在一处别馆前,林连雀下车,手里拎着一只裹了青布的鸟笼。门口管事的夥计一看鸟笼就明白过来,忙对他笑道:“原来是林老板,林老板怎麽来兰亭了?”

林连雀笑了笑,很斯文地一拱手,动作很有些风流意味,“我来找小鹤儿,之前给他寄过信了,他说有空。”

“原来是这样,我说东家怎麽最近天天都会泡一壶好茶。”夥计恍然大悟,“原来是在等林老板。”

说完忙不叠擡手,“您请,这边走。”

别馆中铺满了木质的步道,擦洗得光洁如镜,地面像一汪水,静静地倒映着庭院里灿烂如云霞的桃花。

夥计带林连雀上二楼,绕过层层屏风,屏风後是一个很大的空间,摆满了木架子,架子上全是青绿色的山水画以及墨迹淋漓的狂草,不难看出这里的主人应该是个书画俱佳的风雅之人,应该上了点年纪。

十三行年轻的公子哥儿们都是最时髦最洋派的一群人,有人会跑到叶尼涅去学最新式的交谊舞,也有人会去圣廷研习最前沿的天文理论,至于什麽书啊画儿啊,只有年长的东家才会喜欢这些。

“老林你怎麽才来?!”一道炸雷似的声音从屏风後爆开,“老子等的黄花菜都要凉了!”

只见“书画俱佳上了点年纪的东家”走了过来,确切来说是翻着白眼过来的——这人年纪一点也不大,如花似玉的一张脸,撑死了也就年方二八,双手抄在袖子里,脸上全是不耐烦。

这是个少年,林黛玉似的样貌,鲁智深似的做派,蹬蹬蹬走到林连雀面前,脱下木屐就要往人头上抽,可惜身高不够,抽人还得蹦起来。

“诶呦小鹤儿。”林连雀特不见外地说,“你这看起来又弱柳扶风了不少啊,能活过明年不?”

“去你丫的,少咒我活那麽久。”少年够不着林连雀的头,干脆在他身上抽了一下,把木屐扔到地上,“我看今年七月前账就能走完,买卖做完赶紧死,这破世道我是一天都多活不了。”

旁边的夥计面色如常地听着这俩人聊天,显然是习惯了,少年对夥计摆摆手,“你下去吧,再来客人就说我今天有事,改日另约。”

“喏。”夥计退下。

二楼是个大平台,除了琳琅满目的书画架子,还有一台书桌一张榻。

少年五大三粗地在榻上坐下,从桌子上端起一只碗,捏着鼻子一口气喝干。

“有长进。”林连雀给他鼓掌,“现在喝药不用一哭二闹三上吊了。”

“去你丫的。”少年带着点厌倦的不耐烦,“有事说事,上周你那破信就寄来了,说得云遮雾绕的,我看了连着好几天都没睡好,每天还得多添一碗药。”

“我说的是事实,之前你喝药的时候可不就是拳打镇关西脚踩西门庆的,要我说你们贺家人脾气都不好,动辄就一拳锤碎黄鹤楼一脚踢翻鹦鹉洲……”

少年啧了一声,抄起桌上的砚台。

林连雀立刻从善如流道:“说正事,我来是劝你搬家的。”

少年手里的砚台又举高了一点。

“真的,大实话。”林连雀擡手一个猴子摘桃,把砚台摘下来,“我来就是为了劝你走,多的我也管不了,至少十三行的有一个算一个,能走的都得走。”

“贺家是四大姓之一,你说话比我好使。”他又道,“时间不多了,咱们这类人里人为财死的太多,你要能帮,就帮我一块劝劝。”

少年听完没说话,双手抄在袖管里,挠虱子似的到处挠,片刻後林连雀看不下去,强行把他的手拽出来,“不舒服就喝药,别自个儿糟蹋自个儿,眼下可全靠你了。”

“滚。”少年不耐烦地把他的手拍开,“跟下头的人说,朱砂罐子里的药给我煎一帖送上来。”

林连雀去了,片刻後端着碗上来,少年接过碗一饮而尽,然後他阖着眼,像睡着了似的歪在榻上,沉默了很久。

林连雀也不说话,在房间里转着看画。

他来找的人是贺家堂主之一,少年名为贺唳,林连雀和他混得熟了,一直叫人小鹤儿。

和他们这种依附十三行的外家人不同,贺唳出身于贺家本家,亲娘在嫡系里的地位很高,是个地地道道的金贵人。

按十三行传统,这种金尊玉贵的人物一般都不会亲自出洋,更不会来西大陆这种鸟不拉屎的蛮夷之地,但贺唳是个例外,这人平生就俩爱好:一个是赚钱,一个是找死。

赚钱自不必说,整个十三行就没有谁不爱这个,至于後一个爱好,则和贺家家传有点关系——不知道是什麽原因,贺家嫡系男子大都有不足之症,先天病秧子。

但贺家又是四大姓里最清贵的,从商之前贺家是簪缨世家,家里好几个探花郎,据说以贺家人的才学点状元也不是问题,但他家人都长得好看,连皇上都喜欢把探花点给贺家子。後来贺家从商,本家依然代代都出风流人物,不少都是活不长的。

广州有句话:十个贺家郎凑不够一部话本,一个贺家郎能养活十个说书人。意思是贺家男人短命,十个加起来活不过别人家一个,但是贺家男人又都风华无两,二三十年的寿命胜过人家活几辈子。广州各大茶馆但凡讲点传奇故事,里头男的大多姓贺。

贺唳作为本家人,基本上稳稳当当地继承了贺家男郎的大部分特征:长得好,善书画,精音律,活不长。继承得太完美,以至于有点物极必反,性格相当不友善,基本上见谁骂谁,整个人烦躁里透着股疲倦,张口闭口就是老子真他丫的活够了到底什麽时候死,我命短所以这钱活该我赚,谁拦我赚钱我就死你面前。

贺唳找死的办法就是赚钱,以他的身体不用多麻烦,一天花八个时辰打算盘,保证活不过三十。光脚的不怕穿鞋的,找死的不怕没活够的,他这麽一路找死找下去,还真找得盆满钵满,後来贺唳觉得这麽在广州待着太没劲,生命缺乏挑战性,干脆亲自出海,直接跑到西大陆来找死,啊不赚钱。

林连雀觉得这小孩就是药喝多了,中药太苦,也不能怪喝药的人喝出狂躁症。

贺唳干什麽都不耐烦,唯独喝药喝得老老实实,一边撒泼一边喝的那种老实。据说这是他亲娘交代的,儿子下西洋之前女人就说了这麽一句话:爱咋咋地,药必须喝。

林连雀在二楼转了八圈,把贺唳的画从头到尾看了一遍,顺带抄了几张他觉得好的塞在袖子里,就在他开始转第九圈的时候,榻上的人终于睁开了眼。

贺唳看起来是想了很多东西,整个显得更加疲倦,沙哑道:“什麽时候开打?”

林连雀:“啊?”

“啊什麽啊。”贺唳不耐烦道,“你敢来跟我说这些,要麽是被你夫人休了脑子开始不正常了,要麽就是神圣帝国和白金汉要打仗了。”

“还得是你。”林连雀松了口气,心说真是给我省了大事,你们贺家人真是人精转世活该命短,“具体时间不清楚,不过要撤,我建议七天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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