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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华懿过了很久才说了句:“小宝……祝清和雁瑾长得有些相似,你和她结婚,如果是把她当替身,你们的婚姻就不太稳定,不利于小宝的成长。”
黎兰诧异道:“祝清和雁瑾完全不一样,她不是替身。”
杨华懿目光沉沉,看向黎兰的眼底:“你不用辩解,我只是提个醒。好了,没有别的事情,你走了。”
黎兰还想再解释几句,什麽叫把祝清当做替身,这简直荒谬。
杨华懿以为谁都和她一样,喜欢把别人当做替身吗?
如果之前黎兰只是怀疑,现在几乎可以确认。
杨华懿喜欢雁瑾,杨华懿曾经非常喜欢的情人就是雁瑾,而于菱就是雁瑾的替身。
她对于菱的栽培,或多或少有雁瑾的移情。
黎兰对杨华懿的吐槽,如果细说起来,那可有满满一肚子。
杨华懿生平最喜欢的就是收集美人,跟收集花朵似的,收起来修修剪剪,把她变态的掌控欲放在这上面,让美人长成她喜欢的样子。
好听点就是挖掘人才丶捧红明星。
这人有点艺术追求,对自己的缪斯很乐意付出,黎兰曾经是,或许现在也是她的缪斯,这倒没什麽,缪斯只是缪斯,一种艺术的表达,黎兰也不介意杨华懿把她当做作品。
可与黎兰同时出现的有雁瑾啊,雁瑾在各方面都稍显平庸,在艺术上面不受杨华懿认可,但她偏偏就是杨华懿的情人。
黎兰想到这里,心中只有冷笑。
就杨华懿那个刻薄的性格,对雁瑾绝对没有多好,在雁瑾面前也绝对不会掩饰她对其他美人的夸耀。
一想到那些美人里面有黎兰,杨华懿当雁瑾的面夸自己多麽好,黎兰浑身都泛起鸡皮疙瘩,愤怒和厌恶交加。
黎兰才不会像杨华懿这样,把别人的情意嗤之以鼻,错过後又把其他人当做替身。
回去的路上,黎兰想起祝清喜欢吃某家的烤鸭,便绕路去排队,心想这个时候祝清应该在福利院,她得提醒祝清早点回家,晚上可以一起看电影。
想起和祝清的未来时光,黎兰脸上浮现明媚的盼望。
-
福利院门口的咖啡馆里,钱灿灿把mini冰激凌递给祝清。
“你真不要脸,”祝清趁机损人,“谁吃小孩冰激凌。”
钱灿灿骗店员说自己带小孩来的,让店员给她mini冰激凌,转头就给了祝清。
“那不是小宝不在麽,不然能轮到你?”
小宝被她俩送到福利院了,两人喝几口咖啡也得跟过去。
祝清说:“有话快说,小宝还等着呢。”
“她有小朋友一起玩,才不稀罕等你,”钱灿灿一口把咖啡上面的拉花小人喝成名画《呐喊》,皱眉道,“好苦。”
祝清说:“你到底要说啥。”
钱灿灿盯着咖啡看了半晌,擡起头,注视祝清的眼睛。
“接下来这个消息,也许会打破你的认知,颠覆你前段时间建立的有关亲情爱情的体系,虽然不忍,但作为你的朋友兼人生导师……”
祝清擡起尔康手:“说人话。”
钱灿灿说:“你和黎兰是协议结婚。”
【作者有话说】
我保证,明天多更[爆哭]
(破案了,中指指根长了个腱鞘囊肿,我说怎麽这麽疼[爆哭][爆哭][爆哭])
(不过也不是每天这点更新更的,纯纯上班上的,这周写了好多稿子,累瘫[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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