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脸上带着一种毫不掩饰的丶如同孩童得了糖果般的得意洋洋的笑容。
凌战收回目光,脸上依旧清冷。
她推门进屋,拿起靠在门後的柴刀。
只是在转身关门的瞬间,那唇角,似乎极其短暂地丶向上牵动了一个比雪落更轻丶比风过更快的微小弧度,快得如同从未出现过。
而远处,王富贵家方向传来了丶压抑愤怒的摔盆砸碗声。
年关将近,腊月廿八。
空气里弥漫的不仅是腊味的浓香,更添了丝丝缕缕甜腻的油香和蒸腾的热气。
日子虽精打细算丶每一文钱都恨不能掰成两半花,但沈厌骨子里那点“败家”的习性和喜排场丶爱热闹的性子,在年节这件事上展露无遗。
家里这些琐碎采买丶吃食安排,凌战是真不管的,全由着他折腾。
几次试探後,沈厌惊喜地发现——在吃食这件事上,不管他怎麽鼓捣花样,搞出多少金灿灿的炸丸子丶酱香浓郁的卤猪头肉丶甜糯弹牙的年糕……只要不浪费粮食,能让孩子们吃得满嘴流油丶眉开眼笑,凌战竟然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随他去!
于是,他变本加厉,早早在柴火竈上支起了战场,小院里日日被勾魂夺魄的肉香和“滋啦”作响的油炸声霸占。跟着村里妇人们学会了花样百出的油炸果子丶蒸得蓬松香甜的年糕…甚至与相熟的村民约好了互相拜年的事宜。
如此这般,凌战家周围的空气,提前半月就被浓郁得化不开的年味浸透了。
只有她雷打不动:天不亮练晨跑,风雪无阻练功,一丝不茍教孩子们识字——
唯有那只愈发通人性的小金猴,能肆无忌惮地蹲在她肩头,享受这份独一份的亲近。
春节终于到了!
凌战安排全家都洗过热气腾腾的热水澡,换上一身王婶帮她熬夜赶制的丶厚实暖和的靛蓝色棉裤棉袄,头发一丝不乱地挽了个髻,仅插上一根磨得光滑的普通木簪。
她走出自己的隔间,倒杯热水,安静地坐在窗边,听着院子里孩子们穿着新衣丶如同五彩斑斓的花蝴蝶般兴奋地尖叫丶追逐的喧嚣。
没多久,院门被推开,一阵喧哗裹着寒气涌了进来。村民们的拜年声和惊叹声瞬间炸开:
“哎呦我的老天爷!沈小子,你这…你这是把天上的织女请下来给你裁的衣裳?!俊美得晃眼!跟神仙下凡似的!”是王婶的大嗓门。
“-啧啧啧-知道的你是咱靠山村的姑爷,不知道的还以为是哪家王府的小王爷偷溜出来体察民情呢!”是李老汉的调侃。
“乖乖!这大冷天的,绸缎摸着不冻手啊?光鲜是光鲜,可不如咱这老棉袄实在!”另一个村民善意的打趣。
一片喧闹中,沈厌如同被衆星拱月的孔雀王,带着点刻意压制的得意和藏不住的紧张,被衆人簇拥着,“开屏”般晃到了凌战面前。
屋内的光线似乎都亮了几分。
凌战的目光,平静无波地扫过沈厌身上那身在灰扑扑的农家背景中显得格外刺目丶流光溢彩的正红暗纹提花缎袍,掠过他那张因为紧张期待而微微泛红丶的确俊美得无可挑剔的侧颜,最後落在他那双带着点小得意丶更多是小忐忑丶正小心翼翼观察她脸色的桃花眼上。
沈厌清了清嗓子,声音带着点不易察觉的紧绷:
“娘子,你看…这身…还丶还行吧?过年总要穿点新的…喜庆的…应个景儿…”他手指无意识地拈了拈光滑冰凉的绸缎袖口。
刹那间,整个堂屋的空气仿佛凝固了!
所有村民都下意识地屏住了呼吸!
王婶紧张地攥紧了衣角,李老汉担忧地皱起了眉。上次沈厌在院子里因为“不实用”挨揍的情景,无比清晰地浮现在每个人眼前!
还有凌战那言简意赅丶不容置疑的铁律:实用!
沈厌的心提到了嗓子眼,脑子里飞速运转着“衣服其实是自己做的”丶“布料是捡的”等一百种蹩脚借口…
就在这令人窒息的寂静中——
凌战放下手中的粗陶水杯,杯底与桌面发出“嗒”的一声轻响。
她站起身,目不斜视地径直向屋外走去,仿佛眼前这团华丽耀眼的红色只是一团无关紧要的空气。她的声音平淡无波,如同在陈述一件最寻常不过的小事,只清晰地吐出两个字:
“随你。”
话音落,人已掀开厚重的门帘,融入了院外孩子们喧闹的雪景里。
只留下身後一屋子目瞪口呆的村民,以及僵在原地丶脸上表情从极度紧张瞬间转为难以置信的狂喜丶最後定格在一种巨大茫然中的——沈厌。
他那身华贵的红袍,在简陋的堂屋里,显得更加突兀而夺目。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