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乐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风光(第1页)

风光

青麓书院那扇沉甸底的黑漆大门,在沈厌踏入的瞬间,仿佛被投入石子的深潭。

漾开的不是涟漪,而是死寂。

原本嗡嗡作响丶活泛得如同春日蜂巢的蒙学堂,声音陡然被一只无形的大手扼住咽喉。

几十道目光,带着惊诧丶探寻丶毫不掩饰的惊艳,从四面八方黏了上来。

沈厌今日穿了件凌战备下的雨过天青色细棉布直裰。

料子虽非绫罗绸缎,可胜在颜色干净清爽,衬得他那张本就毫无瑕疵的脸,愈发欺霜赛雪。

他微微扬起下巴,带着一种刻意训练过的丶在镇上混迹时养成的“派头”。

有些不耐烦地撩了下眼皮,目光扫过那些呆滞的小脸孔——

大多是七八岁到十二三岁的蒙童。

还好,今天去律法课,大部分已成年。

这被人围观的滋味,他倒不陌生。

面上习惯性地要蹙起眉头,显出几分“生人勿近”的矜贵。

“咳哼!”一声刻意的清嗓打破了凝滞。

讲台上,那位据说以“铁面古板”着称的孟夫子,花白的胡子抖了抖,眼神落在沈厌身上时,竟奇异地柔和了几分,连带那总是绷紧的嘴角线条也松弛下来。

“这位…便是新来的沈厌,沈同窗吧?”孟夫子的声音没了平日的金石之质,竟带上了点温和的沙哑,“嗯…清俊挺拔,是个好苗子。位置…喏,临窗那张书案尚空着,光线正好,最是养目。”

“哗啦”一声轻响。

靠窗那张原本空置的书案旁,一个穿着宝蓝色锦缎袍子丶一看就家境殷实的圆脸小胖子,猛地站起身,动作快得带倒了身後的小凳子。他脸上堆起十二分的热络笑容,甚至带着点不易察觉的讨好,对着沈厌连连摆手。

“沈…沈大哥!这边请!这位置临窗通风,离夫子远些也清净,最是适合沈大哥这等人物!”

他一边说,一边踮起脚,努力用自己的袖子在那张对他来说有些高的空椅上狠狠擦了两下。

小胖脸憋得通红,仿佛上面沾了什麽看不见的尘埃。

沈厌脚步顿了顿,心头那点被围观的不爽利,瞬间被一种熟悉的丶被捧着的得意取代。

他微不可察地勾了下唇角,算是回应。

径直走向那张被衆人让出来的“宝座”,姿态拿捏得恰到好处。

他刚坐下,前桌那个比他小几岁丶圆脸微胖的少年王福便迫不及待地扭过身,眼睛亮得惊人。

声音里全是热切:“沈大哥!我叫王福!昨儿夫子讲《千字文》‘天地玄黄’那段,我写‘玄’字总歪歪扭扭,夫子说我的笔像扫帚!沈大哥你的字一定很好看吧?”

他嘴上问着,那眼神却黏在沈厌脸上,眨也不眨。

沈厌被他看得浑身舒坦,面上却只淡淡吐出两个字:“练字。”

他连《千字文》都没正经写过几页,那里能教他人。

那王福却像是得了什麽嘉奖,脸上笑容更大了几分。

他连连点头:“沈大哥说得对!练字!我回去就练!一定练得像沈大哥一样好看!”

他一边说,一边偷偷把桌上自己那张墨团乱飞的“玄”字揉成一团塞进袖子里。

“噗嗤…”

旁边传来几声压抑的低笑,更多的目光汇聚过来,带着好奇丶欣赏。

沈厌只觉得这蒙学堂里的空气都变得甜丝丝的,让他通体舒泰。

好不容易熬到课间休憩的钟声敲响,沈厌站起身,想出去显摆显摆。

他刚走到廊下,一个瘦高个丶穿着半旧布衫的同窗便凑了过来,手里捏着支笔杆开裂丶毫尖开叉的秃笔,脸上带着显而易见的苦恼:“唉,这笔真是不争气,写出来的字糊成一团,惹得夫子昨日好一顿训斥。”

这少年看着有十四五岁。

他絮絮叨叨地抱怨着,眼神却有意无意地瞟向沈厌案头那支笔管润泽丶毫尖聚拢如笋的上好兼毫。

沈厌被他那艳羡的目光看得心头暗爽,想起凌战塞钱袋时那句“莫要露怯”,干脆伸手从自己案上拿起那支凌战备下的笔,随手往瘦高个怀里一塞,语气带着点漫不经心的施舍。

“啰嗦。拿去用。”

那瘦高个先是一愣,随即看清手中之物,眼睛猛地瞪圆了,嘴巴张得能塞进一个鸡蛋。

“这…这…沈兄!这…这太谢谢了!”声音都激动得变了调。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谁说我是辅助系

谁说我是辅助系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风云同人)风云之成为秦霜+番外

(风云同人)风云之成为秦霜+番外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一心苟七零:一不小心成大佬

一心苟七零:一不小心成大佬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苏阳林楚依

苏阳林楚依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江天肖博

江天肖博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