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他可是听凌战提过,也听工坊管事汇报过,王伯是工坊的“定海神针”,那些复杂的织机丶轧棉机,别人搞不懂的毛病,到了王伯那只剩半截的左手里,敲敲打打丶调校一番,总能重新轰隆作响。
他干活时专注得可怕,仿佛整个魂儿都钻进了机器里,连口水都顾不上喝。
而且,这人除了工坊丶茶棚和偶尔出现在馄饨摊,似乎再无其他去处。
也从不见他与外人有什麽交往,更别提做什麽对工坊不利的事情了。
工坊的账目丶材料进出,凌战盯得死紧,从未出过纰漏,王伯管的是技术,跟钱物不沾边,更是清清白白。
想到这里,沈厌那点因为被“暗中观察”而産生的不自在也就散了。
一个只知道埋头修机器丶连话都懒得多说半句的老匠人,又能有什麽坏心思呢?
大概就是自己最近太“风光”,连这古怪老头都忍不住多瞧两眼罢了。
几次之後,沈厌也只得在心里嘀咕一句“怪老头”。
便把那点微妙的被窥视感归咎于自己近来太“耀眼”,随即也就释然了。
这种无处不在的丶被高高捧起的氛围,像最醇厚的美酒,无声无息地浸润着沈厌。
最初的些许不自在早已烟消云散,取而代之的是一种前所未有的丶膨胀的满足感。
他走在书院回廊上,脚步是轻快的;坐在馄饨摊前,脊背是挺直的。
连凌战那张总是没什麽表情丶眼神锐利的眼睛,在记忆里似乎也变得柔和了些——
娘子再厉害,挣的钱不还是给他花?
他这派头,不也给“靠山雪云棉”和“云裳记”长了脸!
这天下午,蒙学散得早。
沈厌在书院门口又被王福等几个小同窗围着说了几句闲话。
接受了一通诸如“沈大哥字写得一定很好看”丶“明日背书沈大哥肯定第一”之类的童稚恭维,才得以脱身。
他步履轻快地穿过熟悉的街巷,心头被一种名为“志得意满”的情绪填得满满当当。
他甚至开始琢磨,今天这“风光”,回去得跟凌战好好说道说道。
让她知道她男人在外面多受欢迎!
多给“靠山雪云棉”和“云裳记”长脸!
连工坊里那锯嘴葫芦似的王老头都天天在馄饨摊“瞻仰”他呢!
说不定娘子一高兴,下个月零花还能再涨点!
推开家宅的黑漆侧小门,绕过影壁,一眼便望见凌战坐在西厢廊下。
一张小几,一炉红泥小炭火,上面煨着一把紫砂壶,壶嘴里逸出袅袅白气。
她穿着家常的浅碧色襦裙,发髻松松挽着,斜簪一支素银簪子,侧影被夕阳勾勒得沉静而专注,正低头看着摊在膝上的一卷书——不是话本,是“云裳记”的出货账册。
这画面本该是娴静美好的。
可此刻落在沈厌眼里,却让他想起了怀中那迅速瘪下去的粗布钱袋。
几天前还觉得沉甸甸,如今见识了自己在外的“价值”和给工坊铺子“长脸”的功劳,那钱袋似乎瘪得太快了些,完全配不上他的“身份”。
一股“功臣凯旋,理应受赏,”的豪情在胸口激荡。
他几步走到廊下,停在凌战面前,下巴微扬,眉宇间是掩饰不住的飞扬神采,连声音都比往日清亮了几分,带着点邀功的意味。
“喂,凌战!”
凌战闻声,并未立刻擡头,只是长睫微动,目光依旧落在账册上,修长的手指轻轻划过一行数字,精准得如同丈量战场。
沈厌等了片刻,不见回应,心头那点得意劲儿被这无声的忽视浇灭了一星半点。
他忍不住又拔高了点声音:“我说,凌战!我在书院这些天,表现得可好了!夫子夸我天资聪颖,同窗个个敬我重我,连书院外头摆摊的老丈,还有玄尘子道长,现在见了我都客客气气,另眼相看!还有王伯,工坊的王伯,天天在馄饨摊见着我,那眼神……”
他本想描述一下王伯那难以言喻的注视,但话到嘴边又觉得难以形容,且似乎也构不成“功绩”,便含糊带过,着重强调自己的“功绩”和那点铜钱的“价值”。
“总之,你给的那点钱,我可是花出了大用处!给咱家‘靠山雪云棉’和‘云裳记’长脸了!你看是不是…该加点?”
他伸出手,拇指和食指搓了搓,做了个再明显不过的讨钱手势。
一双桃花眼亮晶晶地望着凌战,只等待投喂的,一脸的骄傲又理直气壮。
廊下静了一瞬。
只有炭火上紫砂壶里的水,发出轻微的“咕嘟”声。
凌战终于缓缓擡起了头。
夕阳的馀晖落在她脸上,那张素来没什麽表情的脸。
此刻镀着一层暖金,少了一些她惯有的,金属般的冷硬感,柔和了许多。
让沈厌有些错不开眼睛。
她的目光平静无波,缓缓地扫过沈厌那张写满“快夸我丶快赏我”的脸。
------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