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乐

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双重世家(第1页)

十一月,一场落雪后,圣驾启程回长安皇城。

回长安的路上,李治和吴王李恪一并骑马缓行,陪在皇帝的车驾旁。

两人都裹着毛茸茸的大氅,带着风帽,边勒马缓行边闲聊家常。

“三哥,年前事多,你也没来得及在这九成宫附近的天台山多转转。”李治以马鞭指着周围的风景,转头对吴王李恪笑道:“倒也无妨,年后咱们还回九成宫。”

李恪生的剑眉英目,身形魁梧,又是二十五六岁最为少壮之年,骑在一匹乌黑油亮的良驹上,越发显得威风健壮:“年后还回九成宫?也是,宫里住着不舒坦。”

太极宫冬日阴湿,夏日潮闷,所以当年,二凤皇帝特意给‘光荣退休’成为太上皇的李渊陛下起建大明宫。

只是还没有修好,高祖就先龙驭宾天,大明宫修了一半就这么放着了。

李恪问道:“父皇没想过重修大明宫?”

“父皇说他见到大明宫,难免想起祖父,心中难受。还是另外选了地,准备就近修一座翠微宫,已定了阎尚书去主持修葺了。”阎尚书阎立德,正是大画师阎立本的兄长,专擅营造,不只主修过玉华宫等行宫,昭陵也是他负责设计和总建的。

这回要修翠微宫,皇帝依旧是点了他。

李恪是头一回听说此事,跟着点头,说着不会错的话:“一切以父皇龙体为重。”

哪怕是兄弟

二人很随意的闲聊着,李恪也始终注意勒住坐骑,虽是并行,但始终将马落后于太子的马半头。言谈间,也是对太子的恭敬大于兄弟间的亲近。

李治察觉到他的态度,脸上笑意温和。

*

甭管朝臣间有什么暗流涌动,甚至早在李恪到九成宫前,长孙无忌就特意过来跟李治提起‘要提防吴王’。

但此时兄弟俩处的倒是挺和睦的。

李治向来也愿意站在别人的处境上想一想:大家都是皇子,他并不要求三哥吴王这种又年长又有本事的皇子,对皇位从来不动心。当年大哥的太子位不稳,有希望的皇子,一定都是动过心思的。

也不苛求父皇跟前只有他一个皇子受关注疼爱。这一年出了这么多事,三哥为了自己将来考虑,想回来跟父皇加深父子感情,探一探他这个新做了太子的弟弟的态度,是人之常情。

他只需要三哥做到对他这个太子面上尊敬,背地里也不算计就够了。

目前看来,三哥对他的态度很合适,没有居长的傲慢,是很得体的对太子的礼数。

李治也就客客气气相待。

当然,对吴王的表现,长孙无忌是不肯信的,跟李治说:“这就是外作恭敬内藏奸险。”

李治问道:“那若是三哥待我不恭敬,舅舅岂不是又要说,他为人僭越张狂,不把我看在眼里?”

长孙无忌干脆点头:“没错。”

李治:……那舅舅您就直说,三哥存在即不合

理呗。

长孙无忌苦口婆心:“雉奴,你这孩子看谁都是好人。唉,也罢,你只管每日跟着圣人学着理朝事吧,我来替你盯着吴王。”

此时在回长安的路上,长孙无忌也骑马随行,见到李治跟李恪还聊的有来有往的,就觉得心口窝都疼:怎么这么不听老人言呢。

就算吴王此时没有夺储的野心,就能保一直没有吗?如果支持他的人够多呢?如果皇帝在如今其余嫡子已然不在跟前的时候,眼里又看到吴王这个年长的庶子了呢?

这不都是变数甚至危险吗?

是危险,就应该扼死在摇篮里。

走到这一步,身上流着长孙氏一族血脉的皇子,三者已去其二。长孙无忌得保证这个唯一。

*

天大的事儿比不过年。

不管因吴王李恪入京,又惹起京中多少暗流涌动,也都暂且是暗流,面上还是热火朝天准备年节。

这一年大年初一,是姜沃入宫七年来,起得最早的一年。

这也是姜沃参加的第一个元日朝会。

元日朝会——一年里最盛大的朝会。不只有在京的文武百官朝参,更有各州府奉命进京的要员,以及各番邦派来朝贺的使臣也要一并入皇城,向皇帝恭贺新岁。

是一年一度的大场面,因而出门的时候,姜沃虽然被扑面而来的寒风刮得面皮生疼,也是抱紧了自己的小手炉,带着点振奋披星戴月往太极殿走去。

这份冷她受的也高兴。

*

一个时辰后,她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热门小说推荐
谁说我是辅助系

谁说我是辅助系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风云同人)风云之成为秦霜+番外

(风云同人)风云之成为秦霜+番外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一心苟七零:一不小心成大佬

一心苟七零:一不小心成大佬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苏阳林楚依

苏阳林楚依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江天肖博

江天肖博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

每日热搜小说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