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丢丢热情至极,两只前爪扒拉着江昼的裤子,江昼弯下腰摸了把它头发,“这附近想找个宠物友好广场真难,这里离你家也不算太远,咱俩走一圈,还能吃个饭再回去。”
两个小时不长也不短,刚好能把林栖的体力消耗完。
司机留在原地等他们,林栖跟在江昼身後,他感觉四周的人好像在看他,他很不喜欢这种感觉。
林栖把帽子拉下来一点,垂下眼,尽力让自己的存在感变低。
这个广场人很多,今天又是周末,来这里游玩的人不少。
路上有许多小狗,丢丢特别兴奋,见一个扑一个,林栖慌乱地拉住它,又舍不得打,眉眼耷拉着。
江昼给看笑了,“它现在还小,抽空训训吧,边牧这种狗很聪明,教一遍就会了。”
林栖点头,如数家珍:“它已经会握手丶转圈丶捡球丶趴下和拜年了。”
“这麽厉害?”
“嗯。”
林栖踌躇片刻,小声说:“是我亲自教的哦。”
江昼喜笑颜开:“我知道,你很厉害,以後丢丢会变成一只很棒的小狗,说不定以後高考考场就有它了。”
走了没多久,江昼忽然停下脚步,“感觉有好多人在看着我们。”
他们之前也出来玩过,不可否认,他们两人的颜值都很高,江昼酷帅,林栖则是一种安顺宁静的美感,站在一起很养眼。
但路人往往不敢这样一直盯着他们俩看。
林栖也觉得别扭,“嗯,今天感觉好奇怪,都在盯着我们。”
江昼沉吟片刻,忽然弯下腰,拍拍丢丢的脑袋,“上!去勾搭那边那两个女生!”
从他们进入广场开始,就有两个女生紧紧跟在他们身後,似乎想说点什麽,又止步不前。
丢丢顺着他的手指看过去,恍然大悟,强硬地拉着林栖往那边跑。
一时间不知道是人遛狗还是狗遛人。
他们停在那那个女生面前,林栖无措地抱着丢丢的狗头,“我……”
那两个女生好似也吓了一跳,互相看了一眼,把手机藏到了身後。
江昼跟过来,双手抱着胸,“不好意思,狗狗好像注意到你们了,看你们挺眼熟的,从刚刚开始,就一直跟着我们,干什麽呢?”
其中一个扎着马尾的女生意识到自己被当成坏人了,连忙解释:“对不起啊,我们没有恶意,就是觉得他长得很像一个乐团成员,就多看了几眼。”
“是吗?”江昼挑起眉头,“哪个乐团,我怎麽不知道?”
女生拿出手机,“你知道池斐吗?”
“不认识。”
江昼压根不追星。
“是个最近爆火的摇滚歌手啦!”女孩子调出来一段视频,“喏,他和梁雁是兄弟,据说还是个富二代呢,最近才从国外回来。回国以後发了专辑,梁雁给他转发了,结果一夜爆火了。”
梁雁。
就是这麽猝不及防。
你看,梁雁就有这麽火,他随手的转发,就能把一个人从素人捧成流量。
林栖默默地垂下眼眸,装作没听见。
“池斐长得超级酷,他火了以後就有人扒出来一段视频,好像是他们年少时的乐团,梁雁也在其中呢!”
闻言,林栖擡起来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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