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是!”蒙恬吃着狗粮,紫璃知道,蒙恬吃的这个狗粮,是哈哈不喜欢吃的狗粮,嬴政不想浪费了,所以,就让蒙恬吃下去。
“嬴政!你又欺负蒙将军!”紫璃说着,用带有些责备的口吻。嬴政总是喜欢欺负蒙恬,而蒙恬也是听嬴政的话。
“这怎么是在欺负蒙恬?”嬴政道:“这可是皇家级狗粮!”
“皇家级狗粮!那应该是你和胡亥、扶苏吃啊!”紫璃说着:“你不是皇帝吗!”
“真是皇帝又怎样!”嬴政道:“朕是皇帝!也不吃狗粮!”
“那你就让蒙将军吃啊?”紫璃说着。
“那又怎么?你要是觉得饿的话,也可以吃啊!朕很大方的!”嬴政道。
天明和胡亥出去吃饭,他们两个人,身上压根就没有钱。天明很聪明,他说要带着胡亥去做蹭吃蹭喝。胡亥也傻傻的跟着天明去了。
他们两个人来到了一个饭店,大鱼大肉的吃了一顿,他们感觉吃得还可以,天明还说,这家饭馆做的味道,和丁胖子做的差不多。
后来,付费的时候,天明理直气壮的说着:“我们是嬴政的亲信!不用付账!”
“嬴政的亲信,那是什么玩意!”服务员哪知道,他们说的是秦朝的事。
“这是嬴政的公子!”天明以为,说出嬴政的名字,就可以白吃白喝了,反正,在秦朝的时候,天明饿了就这样做过。
“是啊,我是胡亥公子。”胡亥道。
“那又怎样?”服务生道:“你们是想吃霸王餐?”
“霸王餐,霸王餐也可以!”天明以为霸王餐是服务员听到天明提起嬴政后,给他们加的菜呢。
“霸王餐也好吃吗?”胡亥道。这个秦国的公子,还是不太懂人情世故。
服务员看天明和胡亥傻傻的,不知道是真没有钱,还是故意来吃霸王餐,所以,服务员道:“好吃啊,不过你们要到那边去吃。”说着,服务员指向了后厨。
“是你们一边做一边吃?”天明看了看后厨的方向,还以为,服务员让他们去后厨吃刚出锅的菜呢!
“天明!你真聪明。”胡亥说着。
“是,一边做一边吃。”服务员说着,和天明、胡亥一起来到了后厨。
老板娘正在后厨里面,和一个年轻的男厨师暧昧着呢,服务生道:“老板娘,这两人想吃霸王餐。”
“是啊!快点做霸王餐给我们!要色香味俱全!”天明道。
“吃霸王餐,还吃得这么理直气壮?”老板娘看着天明和胡亥道。
“那是!我可是嬴政的亲信!”天明说着:“这位是嬴政的公子!”
“对!我是胡亥公子!”胡亥道。
“你,去带他们在后厨里面找点事做。”老板娘命令着厨师,让厨师个天明和胡亥在这后厨打工,来当做饭钱。
“快点给我们吃霸王餐啊!”天明道。
“你!”厨师道:“你去那边!把地擦一
擦!”
“而你!”厨师道:“你去把那边的菜都给切丝!看你的手,应该是学过切菜!”
“怎么,吃霸王餐,还要我们自己做吗?”天明道,天明以为,厨师是在让天明准备霸王餐的材料。
“快去切菜!”厨师用命令的口吻说着。天明很听话的切菜去了,可胡亥哪里做过粗活?紫璃也没有让胡亥打扫过房间。胡亥看了看后厨,道:“我觉得这里很干净。”
“那你去把菜洗了!那他切丝!”厨师命令着胡亥,然后,一筐一筐的菜放在了胡亥的面前,胡亥哪里会洗菜。
胡亥道:“这个菜,要怎么洗?”
“用水洗啊!”厨师说着。
“哦。”胡亥也乖乖的洗菜了。
胡亥问着天明:“天明,你说,这老板,怎么让咱们洗菜啊?是不是这顿霸王餐,还要咱们自己做?”
“是啊,所以,你想吃什么,我就切什么,炒什么,我的厨艺也是很好。”天明道。
“那,再来一份,鱼香鸡丝吧。”胡亥道。
胡亥清洗着蔬菜,他只洗了足够做鱼香鸡丝的食材,剩下的都没有洗,而天明则也只是切了足够一道菜的量,然后,天明和胡亥就打算炒菜。
天明学着厨师的样子,开始炒着菜,胡亥则在一旁说着,紫璃一般都喜欢加什么调料。然后,一盘菜就做好了。天明和胡亥也不见外,他们两个人,盛了米饭,然后就在后厨里面。又吃了一顿。
老板娘看到
天明和胡亥又在那吃饭,便喝令着:“你们两个,不好好工作,还在这边偷吃东西?”
“我们没有偷吃!”天明道:“这些菜,都是我炒的!”
老板娘吃了一口天明炒的菜,老板娘感觉,天明炒的菜比那男厨师还要好吃,所以,老板娘道:“味道还不错,你要不要来我们这边打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