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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窈本可以选择不婚,如同以前的那些世界,但是她突然厌倦了这样一成不变的生活。
她想,老天爷送她这样一场机缘,一定不会希望她总在原地踏步,总是守着固有的状态,日复一日!
她可以拥有更加广阔的天地,去拥抱多姿多彩的生活,去体验不同的新鲜事物,去结识不同的有趣的人。
扪心自问,因为喜欢美好的事物,所以从第一次见面,她对裴钰,就是有好感的。
好看的人,当然招人喜欢!
他的身高她喜欢,很高,看着有安全感;他的身材她喜欢,宽肩窄腰,劲瘦有力。
虽然没见到过,但林窈猜测裴钰肯定有腹肌,至于是几块,就不得而知了。
没准还有胸肌、背肌、背阔肌!
她掰着手指头数了数,突然对裴钰的身体有了兴趣,或者,明天可以让他给她看一眼?
他的长相她也喜欢,眉眼冷峻,鼻梁高挺,面部整体线条干净利落。
本是偏冷的长相,却在每每看向她时,格外柔和温润。
他们认识的时间虽不长,林窈却能清晰感受到自己的情绪,时常会被裴钰影响。
会心疼,会心跳加,会安心,会害羞,会不自觉关注对方。
既然彼此都有好感,既然裴钰已经先迈出了九十九步。
那她又何必吝啬那一步呢!
夏日的阳光,如同金色的织女,用她那细密的针线,将大地织成一幅幅灿烂的锦绣,每一寸土地都沐浴在温暖的光辉中,生机勃勃,充满了生命的活力。
蝉鸣在树荫间响起,高亢激昂,不知疲倦。
村里的人们也早早就起来在田里挥洒汗水。
林父林母都上工去了,因为林父刚恢复,向大队申请的是相对轻松一点的活计。
林窈洗好衣服,将家里打扫一遍后,继续写起了她的长篇小说。
距离上一次写已经过去了大半个月,在医院里人多眼杂,她没有动笔,一直都在以看书为主,经过这段时间的输入,她如今对这个时代的文章小说已经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此时下笔,反而流畅许多。
所以还是得学习,古人说得好,活到老学到老!
写文章也是如此,闭门造车不可取!
只有不停地输入,手不释卷地看书积累,才会在需要动笔的时候,文思泉涌,下笔如有神!
沉浸写文的时间,过得飞快,林窈揉着僵硬的脖子看时间时,已经快十一点了。
昨晚林窈将手表拿给林母瞧了,林母爱不释手的看了又看,村里人都知道只有村支书有一只手表,可那也是轻易不拿出来的,所以这还是林母第一次近距离的看到手表。
裴钰托人买的是最时新的款式,是从港城那边寄过来的,崭新的女士手表,带着独属于女士的矜贵与内敛,表带极细,一看就适合林窈这样的年轻姑娘戴。
林母轻轻将手表放进林窈手心,脸上神情高兴,不是她势利,见裴钰条件好就同意女儿与他处对象。
现在条件太苦了,她的女儿这么可心的一个娇娇闺女,在她看来,就是该养的衣食无忧,不愁生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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