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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意外的是,今天霍征的车也停在门口,他回来了。
我的心情很复杂,死过一次的人,重生后见到罪魁祸首,应该摆出什么样的表情比较合适?
我以为我会恨霍征,他为了一个女人,将同床共枕五年的妻子,逼到绝路一条,对曾经无比厚待他的岳父岳母也下了死手,我的娘家,在他手里全军覆没。
可是真的再见到他以后,我发现我竟然没那么强烈的恨,更多的是一种释然。
上一世霍征给过我机会,提出和平离婚,补偿是他会给我霍氏一部分股份,足够我挥霍一生,但是我不愿意,我用了十年时间都没有得到他一丝的爱意,另一个女人竟然只用了一年,就让他神魂颠倒,与所有人为敌。
于是我用尽各种办法,想要挽回他,一步一步走到决裂,对峙,你死我活。
如今,这些事暂未发生,与其恨,我更想改变那个自讨苦吃的结局。
“站在那里干什么?”霍征坐在客厅,随意的翘着修长的腿,指尖的烟已经燃尽,他熟练的摁入烟灰缸,随后抬眸看了我一眼,眼神一如既往的平淡。
结婚那天,霍征就毫不掩饰的告诉过,我们之间只是合作关系,长期室友,他对我没有一丝感觉。
“没什么,只是没想到你在家。”我弯腰去换拖鞋,爱马仕大象灰拖鞋,简约的设计,稳重的颜色,除了穿的舒服点,似乎没有其他好看的地方。
我想起了咖啡厅里穿蓝色围裙的女孩,围裙上别着一朵红色小花笑脸,其他人围裙上都没有,就她有。
相比之下,我所有的衣服都是昂贵而单调的,不变的简约,不变的沉闷。
我突然就很厌恶这双拖鞋,将它扔在一边,赤脚走进了客厅。
霍征看到我赤脚走过来,眉头微微皱起,眼神里闪过一丝意外,“不穿鞋?”
“嗯,不想穿就不穿了。”我在他对面坐下,很平淡的答了一句。
“挺稀奇,受什么刺激了?”霍征竟然笑了一声,难得用这么轻快的语气问我。
受到你未来真命天女的刺激了,我心想。
我低头看着自己洁白的脚,因为太过清瘦,显得有点干巴巴的。
蔚蓝不一样,她虽然瘦,却肌肤紧致有弹性,不像我纯粹是皮包骨头。
五年的孤独婚姻,让我的身体出了不少问题,对吃的更是毫无兴趣,于是越来越瘦,越来越像白骨精。
“霍征。”
“嗯?”霍征正在看手机,头也没抬。
他穿着黑色衬衣和西裤,质感极好,修长的体型和完美的头身比,让他有一种十足的俊朗,加上流畅的脸型和精致深邃的五官,称得上是亿万少女的梦。
我收回看脚的视线,凝视着对面的男人,声音有点沙哑,“我们离婚吧。”
话音刚落,我就听到了霍征的嗤笑声。
他把手机往沙发上一扔,用一种熟悉而凉薄的眼神看着我,问,“沈安月,你又玩什么花样?”
小说《沈安月霍征》第1章那个女孩试读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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