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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上说男子在同房时,将卵子从女子身体吸入自己体内,然后与精子结合在精巢内结合,再经过育就生长成了胎儿,九个月后腹部产道打开孩子从产道生产。
凌云这些日子一直在研究科考用到的书籍,今天想着放松一下,就拿出了这本被她遗忘到角落里的夫经。
虽然已经成亲,但王林轩是大家公子出身,还是她的大夫君,该给的尊重还是要给的。
凌云有意想研究一下男子的身体构造,但看王林轩极力躲避的样子,凌云也就没有为难他。今天看到沈飞精致的面庞,凌云心里的小恶魔又开始蠢蠢欲动起来。
“好,沈飞,你也坐下陪我吃点。”
这些日子以来,沈飞已经习惯了小姐时不时的让自己陪着吃饭,看书。
闻言也没多想,就坐在了凌云对面。
凌云拿过两个杯子,又从书架后面拿过一壶酒,给两人满上。
凌云拿起一杯;“来,沈飞,我们干一杯”说着和沈飞碰了一下,一饮而尽。
“今天对上那几个歹人,看你应付自如的样子,你以前练过武功?”
虽然是疑问句,但是不用想也知道她心里已经有了答案。
“是,对不起,小姐,当时隐瞒你我也是为了自保。”
沈飞说完也是一饮而尽,喝完忍不住咳嗽了几声。
“我是小时候被她们拐走的,她们有男有女,人很多,她们住在山里,交通不便,就算想逃出去也很难。”
“他们一直在说我们是被他们所救,以我们的救命恩人自居。”
“但是我知道不是的,我两三岁的时候的事情都记得,我清楚的记得我的母亲父亲长的什么样”
凌云又给他倒了一杯酒,认真看着他,用眼神鼓励他说下去。
沈飞又拿起来一口喝下,“我记得那天父亲要给我生个小妹妹或小弟弟,听二爹爹说有了他们,娘和爹就不再疼爱我了,我当时很惶恐,不知不觉就出了家门”
“那个拐走我的人看起来很温和,我吃了他给的糖就迷迷糊糊的睡着了。”
“醒了就在那山里了,那里还有好多像我一样的孩子,有个女子让我们喊她娘,在那里就是不停的练功,干活。干不好就没饭吃。”
“可能是看我表现的好,一些出来采买的活他们也渐渐交给我去做了。”
“后来一些送信的差事也落到了我头上,那天我和那个女子,就是五号,一起去送信的时候遇到了土匪。”
“我们拼死逃了,呵呵呵,她跑到没我快,被他们杀了。”
“身上的钱财都被土匪搜刮走了,我就想着把她的尸体充分利用一下,后来我就遇到了小姐。”
“小姐,你怎么能这么好呢,我在凌府的日子是这些年过的最快乐的时光。”
说着他染了红晕的脸上露出了痴迷的笑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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