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写了十章了,刚好两位整数。作者菌稍微休息一下,可能得过一段时间才来炖肉了,于是就打算多说一点话,想来想去就聊一下梁山好汉吧。
先是体型。
书里描述好汉们的体型,用的最多的几个词:虎体,狼腰,猿臂。史进和杨志等人都被用这些词挨个形容过。
狼腰:很好理解,古代说狼腰,我们现在说的是公狗腰,犬科动物嘛,古人和现在的审美很多时候还是大差不差的,宽肩窄腰从古至今都是人们追求的强悍体型。
虎体:可以去搜索老虎的肌肉照片,背肌、手臂肌肉,都在虎体这个描述的范围内。
看一眼就知道,再多的语言在绝对的强悍冲击面前也是贫瘠的。
猿臂:形容臂展优秀。
臂展在各个运动界里意义非凡,包括射箭。
水浒传里多次用猿臂形容会射箭的角色,比如杨志和花荣。
又有实力又有优越的臂展条件,怎么可能不是神箭手呢?
臂展在现代用于运动,在古代用于战斗,其重要性无需多言。
书里还有一个比较有意思的小插曲:梁山准备伪装混进南国,他们都乔装好了,却因为全都是彪形大汉(原文:一个个都是那彪形大汉),于是南国人:“吾观你船上军汉,模样非常……”就怀疑他们不是自己人了。
嗯……传下去,施耐庵鼓吹南北差异(bushi)
吴承恩没有真的取过经,罗贯中没有真的编过草鞋,曹雪芹没有真的含玉出生,但施耐庵是真的杀过人。
作为元末混战时期的一名军人幕僚,施耐庵接触的都是货真价实的英雄体型,比如鲁智深的鸬鹚腿。
第一次看到这个形容时,我去搜索了鸬鹚的图片,当时觉得细腿配彪形大汉也太违和了吧,直到我看到了篮球运动员奥尼尔的大腿和小腿……施耐庵是真的很会写猛男大汉,他的描述字字精准,绝不是凭空想象的。
然后聊聊尺寸问题,九寸(3o厘米左右)在我眼里是梁山好汉的大众尺寸。
百年孤独里的何塞.阿尔卡迪奥——家族长子,死前忘了说取名蕾梅黛丝那位的亲爹,丽贝卡的老公,通体纹身,死后血还会自由泳的那位——就被描述为身高八尺鞭长九寸。
而八尺身高和彪形体格,如上所述,在水浒传里不过是梁山的录取基本条件(个别人除外)。
甚至梁山上比这位何塞.阿尔卡迪奥更彪格的猛男大有人在,所以我不觉得把九寸定为他们的尺寸有什么不妥的。
我在看百年孤独时便觉得梁山好汉就该是何塞.阿尔卡迪奥这种猛男,或者说反过来,何塞.阿尔卡迪奥这个形象有点像梁山大汉。
综上,如果没有特意单独强调,本文一律默认彪形大汉体格和九寸鞭长。还有一个小插曲:杨雄是否那方面有问题?
万恶之源就是央视水浒传原创的那句台词:“和你在一起两年不如和师兄两天快活”,后来新水把央水那群地改星和地编星写的这句话也照搬过去,甚至直接找个肾虚面相的演员,让许多人以为杨雄不行,还说病关索这个绰号就是暗示他真有那种病。
1水浒传里的病不是生病,是使动用法,使……生病,病关索的意思就是关索看到杨雄也得愁。
同理,孙立那个病尉迟的绰号就是说:尉迟恭看到这个人也得苦恼,此人赛过尉迟恭。
根本不是生病的意思。
2原着里潘巧云之所以偷人,是因为杨雄没空陪她。
原文写得很清楚,和尚有空闲,杨雄没空闲,所以让和尚钻了空子,而且这句还是旁白在话,是板上钉钉的事实,和杨雄的性功能没半点关系。
原文:惟有和尚家第一闲。
杨雄虽然接纳了石秀,但也忙得没空陪兄弟,石秀要告密去找他时,他的原话是:“我常为管事忙,并不曾和兄弟快活吃三杯”,可见他是真的很忙很忙很忙,不存在更看重兄弟的事,兄弟一样不在他陪同范围内,他不是在针对潘巧云,他只是个oo7的社畜。
有些营销号说某个好汉名字很雄那活儿却不雄真是白瞎了这个好名字……杨雄:我真的会谢=-=……
说起病是使动用法,不得不再提一个水浒小知识:
我在写肉的时候可能会直接用“JB”之类的字眼代替好汉们的脏话,为什么呢?
咱们都知道,鲁智深和李逵满嘴脏话,一段话里含鸟量极高。
大家是不是觉得这个字就念鸟呢?
包括电视剧也总是老老实实地念成鸟(不过也能理解,不这么念就过不了审了)。
其实这个字还有个读音:?
diao。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