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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是扮乞丐或者扮傻子,白天乞讨流浪,夜里找个柴垛什么的睡觉,找机会把东西拿到手走人。
但是来的路上,我见有些村子会驱赶乞丐,还有些人会欺负傻子,这个我不能接受。
所以,我又预备了第三种,就是打算扮成过路的,在村口瞅准某个单身汉,饿晕在他跟前,让他把我捡回家,现我是女的,把我留下当媳妇,我假装答应,虚与委蛇,找准机会,拿到东西,然后跑路……
看两人的眉头越皱越紧,菁莪犹自笑起,接着说:
“不过,现在有你们两个帮忙就方便多了,我给你们俩当跟班,你们负责调虎离山,比如开个会啊、扭个秧歌啊、做个宣传啊、搞个演讲啊什么的。
英俊潇洒仪表堂堂的当代大学生,对吧?全村上下男女老少,肯定都出去参观你们,我趁机会悄悄潜进去把东西偷出来就行了。
怎么样?完不完美?配不配合?”
“完美。”韩蜀哼笑一声抬步走,头前开路。
“配合,配合你个头!”秦立桓哼一声跟上。
菁莪度跑到杂木丛里取她的衣服,再跑到木兰陵墓前取木头盒子,没忘自包袱里撕下一块煎饼奉于将军墓前,
念念:“孝烈将军在上,食物虽粗陋,但吾心至诚,愿您将霸气借我一点,助我从此马到功成、一路坦途。您歇着,日后我再来看您!”
然后一路小跑,叮儿哐啷追上那俩人。
可不是得叮儿哐啷——背上有包袱,腰间有水囊,肘上有断齿钉耙,怀里有“骨灰盒”,现在肩上还多了根金箍棒。
偏偏前面的两位,还都是毛料青年装兜里插钢笔,一个挎着书包,一个拎着提包,拎提包的那位脸上还戴着金丝眼镜,手里拄着佛手杖。
您能想象那画面吗?
就像是两只大杜宾犬中间,挤了只又瘦又弱,毛还打结了的小流浪狗似的。
哎呦,绝了!
反正菁莪是快破功了,觉得要是给这画面来个特写,那绝对能上热搜。
好在两位杜宾犬都比较有绅士风范,一个接走了她的包袱,一个接走了她的“骨灰盒”。
菁莪把水囊挂到金箍棒上,再扛到肩上,一荡一悠地走在了他们中间。
别说,有杜宾犬护驾,就是飒!
此处距离公社所在的镇子不过两三公里,公社是刚刚成立的,去年还叫乡公所。
说是镇子,但其实就是个略微规整一点的村子。
只不过,沿街的房屋由麦糠黄泥墙换成了土坯墙,从麦秸苫顶换成了小瓦子苫顶而已。
鲜少的几间刷了白灰的房子,便是公社、粮站、卫生所、商店、中小学等重要场所所在地。
时间还早,这些场所还都没开门。
在这个繁华地段的中间,有一个卖吃食的摊子,食客寥寥。
“一闻见这味儿,就知道是疙瘩汤。”离老远,秦立桓就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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