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月光透过窗户,在地上投下一片银光。李思锦从地铺上悄然起身,跪坐在慕青床边,指尖虚虚描摹着慕青沉睡的轮廓。她的睫毛在眼下投出细碎的阴影,呼吸绵长如春溪。
不知看了多久,他轻轻起身离去。慕青缓缓睁开眼睛,将被角攥出褶皱。
转眼已是初夏,离府两月有馀。
“该回去了,孩子们……需要母亲。”清晨用饭时,李思锦试探性地开口。
慕青绞紧手指,神色挣扎:“可我什麽都不记得,怎麽面对他们?”
“血浓于水,”他柔声劝道,“或许见到孩子,你会想起更多。”
慕青垂下眼睫,沉默许久,终于点了点头:“好。”
回府的马车上,李思锦习惯性地想替她拢一拢散落的鬓发,慕青却偏头避开,气氛一时凝滞。
“抱歉,”他收回手,“我忘了你现在……”
慕青抿唇不语。
李父李母见到慕青,喜极而泣,拉着她的手絮絮叨叨说着话。慕青勉强笑着应付,眼神却始终游离,直到乳母抱着两个孩子过来——
慕青怔怔地看着襁褓中的婴孩,心头突然涌上一股莫名的酸涩。
“这是你们的娘亲,”李思锦轻声对懵懂的婴孩道,“她回来了。”
她小心翼翼地接过女儿,孩子在她怀里扭了扭,忽然咧开没牙的嘴冲她笑了。
那一瞬,她眼眶发热,却不知为何想哭。
夜里,两人躺在床上,李思锦一侧身,习惯性地想搂她入眠,手臂刚搭上她的腰,慕青便浑身一僵,“你做什麽?”
李思锦意识到自己的唐突,苦笑着道歉:“抱歉,我……习惯了。”
“无事。”
李思锦怕父母看出两人的异样,便借口要寻旧物,带慕青回自己之前独居的院子住几日。
李母有些觉得反常,但也没细思,只是让两人不要耽搁太久。
许久未归,院中虽常常有人打扫,但还是缺了人气。
李思锦带着慕青重游故地,心情好了几分,慕青听着他说曾经的趣事,面上也带着笑。
夜色如水,李思锦坐在庭院石阶上,望着天边一弯新月。身後传来轻轻的脚步声,慕青披着单薄的衣衫,在他身旁坐下。
“这麽晚了,还不睡?”她问。
李思锦侧过脸看她,月光下她的轮廓柔和而美丽:“在想一些事。”
夜风拂过,慕青不自觉地打了个寒颤。李思锦下意识想伸手揽她,却在半途停住,默默收回。
慕青望着他悬在半空又收回的手,忽然开口:“李思锦。”这三个字在她舌尖滚过,带着陌生的熟稔,“若我此生都想不起从前……”
他望着远处的灯火,轻声道:“那就重新认识你,重新追求你,重新让你爱上我。”
慕青心尖猛地一颤。
“可这对你不公平。”她低语。
“慕青,”他转向她,目光灼灼,”这世上最不公平的事,是你为我付出性命,而我却连等你想起我的耐心都没有。”
慕青怔怔地看着他的眼睛——那里面盛着太多她读不懂的情绪,却又莫名让她眼眶发热。
“那……”她听见自己说,“我们试试吧。”
李思锦愣住:“什麽?”
“我说,”慕青深吸一口气,“我们重新开始。”
月光下,李思锦的眼眶渐渐红了。他小心翼翼地伸出手,这一次,慕青没有躲开。
当他的指尖触到她的那一刻,一股奇异的熟悉感涌上心头——他的温度,他掌心的薄茧,他轻柔的力道,都让她莫名安心。
“我好像……”她轻声说,“记得这个感觉。”
李思锦再也忍不住,一把将她拥入怀中。慕青起初有些僵硬,但很快,身体像是有自己的记忆般,慢慢放松下来。
他收拢的手臂勒得她有些疼,温热的液体无声渗进她发间。
从那夜起,他们之间微妙的隔阂似乎被打破了。
李思锦不再克制自己的亲近,而慕青也不再抗拒他的亲密。他会在清晨替她梳发,手指轻柔地穿过她的长发;她会在他算账时故意捉弄,然後看着他无奈又宠溺的眼神轻笑。
有时候,慕青会突然愣住,盯着某个熟悉的场景出神,像是记忆的碎片正在一点点拼凑。李思锦从不催促她,只是静静地陪着她,等她回过神来,再温柔地问一句:“想起什麽了?”
某日午後,慕青坐在廊下,看着院中两个孩子咿咿呀呀地玩耍,忽然开口:“思锦。”
“嗯?”他侧头看她。
“我好像……记得他们的名字了。”她轻声道,“男孩叫阿宴,女孩叫……”
“阿宁。”李思锦接上她的话,眼中带着笑意。
慕青怔了怔,随即莞尔:“对,阿宁。”
他伸手,轻轻握住她的手,十指相扣:“不急,慢慢来。”
她回握住他的手,点了点头。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