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之前苏十三连交易账号也给【犬牙交错】拉黑了,现在他是真的联系不上人,只能再次委托朋友帮忙联系。
其实【刘导】并不想帮这个忙,他已经从之前苏十三的态度中意识到,这件事应该不是能和解的,不然对方没道理一点都不委婉的拒绝他。
况且既然【犬牙交错】能再次找他帮忙求和,只能说明他们之间的冲突的天平应该已经完全向苏十三一方倾斜了。
对方在天平还处于平衡状态的时候尚且不愿意和解,更何况是现在呢?
但奈何【犬牙交错】给的太多了,不只是给了他很多中介费,给苏十三的求和条件也很优厚,在他眼里简直堪称割地赔款了。这样的价格他认为苏十三有可能答应。
实话说【刘导】还挺好奇他们到底是起了什么矛盾的,建造师之间没有固有矛盾,这俩人据他所知也没开公会坑人灵感啊?但【犬牙交错】不愿意说,苏十三也不像喜欢多嘴的样子,所以他到现在也不知情。
当然这其中也有他抑制了好奇心,没有多问的原因。毕竟好奇心害死猫,谁知道这事涉及什么秘密,万一知道的越多死的越快呢?
【犬牙交错】之所以不愿意把事情告诉对方,一来是他知道自己没那么占理,就算把事情说出来也不会得到帮助,何必自揭伤疤呢?
二来他怕【刘导】在知道事情原委后,直接把他卖给君迁,以此获得排名第一的S级NPC的好感。换作是他的话,他是真的会死的这么干。所以以己度人,他担心【刘导】也会这么干。
收到【刘导】的消息的时候,苏十三正在和君迁说话。看了眼消息,她直接大方的展示给对方看:“你要和解吗?我无所谓,全看你。”
这次【犬牙交错】的和解不再是像之前那样,只讨好她,希望她能把君迁赶走。这次对方还试图讨好君迁,希望能真正和君迁和解。
条件非常丰厚,能给她三个顶级道具和一个生命精华雏形碎片。给君迁的则是一个亿积分加愿意接受他开出的任意条件。
她是真的无所谓,生命精华她的副本里足足有五个,雏形碎片她根本不需要。顶级道具倒是好,但未必是她需要的,所以也没那么吸引人。
不过君迁毕竟是个商人,面对这样的诱惑,苏十三觉得他有可能答应,所以才有此一问。
然而君迁显然深谙斩草不除根,春风吹又生的道理,他轻描淡写的拒绝:“不要。”
第207章最后的挣扎
这是意料之中的事,苏十三并不意外。一边轻描淡写的发消息拒绝【刘导】,一边言简意赅的说:“那就快点。”
过了一天,【斯巴达】突然给她发了消息:“【十三】看论坛,有人在论坛挂你。”
苏十三这几天确实没看论坛,之前回现实世界的时候,她下载了好多这两年新出的恐怖小说和恐怖电影,因此这几天的时间都花在了这些东西上,没有时间看论坛。
听【斯巴达】这么说,她挑挑眉,回复了一句“我去看看”后,就打开了论坛。
论坛里的帖子一如既往的很多,往下翻了一点才看到和她有关的那个帖子。帖子是昨天晚上发的,现在才过去一天而已,就已经是有好几页的热帖了,看得出贴主很会煽动情绪。
《建造师【十三】,你帮助自由NPC坑害建造师,小心迟早有一天反噬到你自己头上!》
【犬牙交错aNo。0:事情的起因是这样的,我被一个自由NPC连续在多个副本中捣乱破坏副本,于是我设计让这个NPC失去自由NPC的身份,面临绝境。这时候只要没有建造师帮他,他必死无疑。
可【十三】却偏偏出手帮助了他,不但接手了这个NPC,还在我许以重利的情况下(我给的重利是足足三个顶级道具外加生命精华雏形碎片),依旧坚持帮忙。
据我所知他们之间没有任何关系,我真的不明白【十三】你是怎么想的!自由NPC之间那么团结的不肯在这种情况下落井下石,怎么我们建造师之间就要互相勾心斗角?你坚持和自由NPC合作坑害建造师,只会导致自由NPC的地位变高,建造师在他们面前变得更加卑微!
现在我在NPC的反杀报复下就快要死了,以后别的建造师再被NPC坑害,想报复回去的时候,都要掂量掂量我的下场。这样对你难道是有利的吗?
我希望所有建造师能和我一起抵制【十三】和自由NPC,如果我们现在还不提起警惕的话,只会让他们越来越变本加厉!】
【No。1:A级建造师也会被自由NPC坑死吗?】
【No。2:预测热帖,先占个楼。】
【No。3:什么情况?】
【No。4:听起来是有点过分……
【No。5;其实我一直觉得那些自由NPC挺讨厌的。随便偷渡进别人的副本捣乱,真该死啊。】
【No。6:楼主好惨。】
【No。7:售卖瓜子香烟饮料~】
【犬牙交错aNo。8:请各位不要歪楼,这是一件事关所有建造师的很严肃的事情。】
【No。9回复犬牙交错aNo。8:
支持老哥!】
【No。10回复犬牙交错aNo。8:
大家一定要重视起来啊!】
【No。11回复犬牙交错aNo。8:
说的没错,支持支持!】
【……】
【No。53:建造师【十三】?是我知道的那个建造师【十三】吗?】
【No。54回复No。53:
我也注意到了这点,这个建造师据我所知还蛮厉害的,副本死亡率和续航一直居高不下。这样厉害的建造师,竟然也会和NPC同流合污吗?】
【No。55回复No。54:
没准就是因为有只有NPC的帮忙才会这么厉害的呢。】
【No56回复No。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