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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9年,庆州,十里坡。
姜怜歌醒来的时候,天还没亮。
破窗透进的月光冷冷地照着她蜷缩的身体,她动了动,浑身上下没有一处不疼,她雪白的身子浑身布满淤青,可怜的小穴被弄得红肿粘腻不堪,她小腹被操的微微鼓起,一按压能挤出许多白色精液,一对雪白的奶子布满吻痕和齿印,唇角破了皮,她眨了眨眼,眼睛湿润,可她没有落泪,她只是茫然的看着黑洞洞的天花板,身体细碎的疼已经习惯了。
怜歌是被冻醒的,也是被疼醒的,薄薄的被子根本挡不住深秋的寒意,更何况被子大半都被身边的男人拽走了,王叶儿睡得很沉,鼾声如雷,一条腿压在她青紫的小腿上。
姜怜歌慢慢地,一点一点地把腿抽出来,动作轻得像怕惊醒一头野兽。
事实上,王叶儿就是一头野兽,这是她丈夫的弟弟,实则也成了她的丈夫。
她原本是嫁给王草儿的,那是在三个月前,母亲牵着她的手,走了二十里山路,才把她送到这个村子。
母亲一路上都在说“怜歌啊,你要听话,嫁了人就是别人家的人了,王家虽然穷,但好歹有间房,有口饭吃。”
姜怜歌听不懂太多,只是乖巧地点头。
她长到十七岁,智力却停留在孩子的水平,小时候她了高烧,爹妈也不管她的死活,说是一个赔钱货何必花钱请大夫,吃点草药,用被子捂着出汗就好了,等烧退了,她也成傻子了,村里人总说可惜了这张脸生在了一个傻子身上,只是那些男人看她时眼睛会亮,就像看到什么稀罕物件。
一个穷人家的女孩生的再漂亮也没什么好处,更何况她还有弟弟,父母是决计不会让她在家一直当一个傻姑娘的,他弟弟再过两年也大了,一个傻女儿就成累赘了,自然要早早的脱手卖给人家,一吊钱,一袋米,一筐土豆,一篮子鸡蛋,一块豆腐,两斤肉,两瓶酒就是怜歌所有的聘礼了。
她爸妈就这样把她甩手丢给人家了。
王家确实穷,两间土坯房,一个破院子,兄弟俩二十多了还娶不上媳妇,王草儿沉默寡言,脸上有道疤,是山上打猎时候跌倒留下的,王叶儿则完全不同,他能言善道,一双眼睛滴溜溜的总在姜怜歌身上打转,像要把她生吞活剥。
婚礼很简单,摆了两桌酒,请了几个亲戚,姜怜歌穿着借来的红衣裳,头上插了朵红色纸花,盖了个红盖头,坐在新房里等,等到半夜,进来的却不是王草儿,而是满身酒气的王叶儿。
“我哥喝醉了,”王叶儿笑嘻嘻地说,“今晚我替他。”
姜怜歌不懂这是什么意思,只是往后缩,她怕他,但王叶儿一把抓住她,力气大得吓人。
她哭喊,挣扎,可她的力气太小了,男人的阳具就像一把刀,把她整个人劈开,她喊“妈妈”,喊“救命”,可屋外静悄悄的,回应她的只有呼啸而过的风声。
男人变成了一只野兽在怜歌身上涌动,怜歌哭、闹,最后换来的是男人不耐烦的一耳光。
许久,男人在她身上喘息,她的小穴出血了,点点血痕落在粗糙的床单上,王叶儿满意极了,虽然是个傻子,但好歹是个处,没被人糟蹋过,村口的张寡妇守寡了,想娶她都还得花二十大洋呢,还得替她养便宜儿子,相比之下一个漂亮美丽的傻子划算多了。
第二天早上,王草儿蹲在门口抽烟,看到她时,眼神闪躲了一下。
“你以后也是叶儿的媳妇了,”他哑着嗓子说,“家里穷,没办法。”
姜怜歌听不懂,她只是觉得疼,走路时疼,坐下时疼,浑身上下都疼。
但她记得母亲的话——要听话。
所以她点点头,像个乖巧的孩子。
从那天起,她有了两个丈夫。
凌晨,天还没亮,鸡叫了第一声。
姜怜歌赶紧起身,动作不敢太大,怕吵醒王叶儿,厨房里冷得像冰窖,她生火时手一直在抖,不只是因为冷,还因为恐惧。
三天前,她做饭时不小心把粥煮糊了,王叶儿抓起烧火棍就打。
棍子打在背上,腿上,最后一下敲在头上,她眼前一黑就什么都不知道了。
醒来时,她躺在冰冷的地上,天已经黑了。
没有人管她,没有人问她疼不疼。
她挣扎着爬起来,摸到额头黏糊糊的,一摸全是血。
粥的焦味传来,姜怜歌猛地回神,赶紧把锅端下来。
还好,只是锅底有点糊,她松了口气,盛出两碗,又给自己盛了小半碗,她从来不敢多盛,怕被骂吃得多。
饭摆上桌,王叶儿也起来了,他看了一眼桌上的煮的稀稀黄黄的番薯粥,又看了一眼姜怜歌,突然伸手揪住她的头“就做这点?够谁吃?”
“我……我煮了一大锅……”姜怜歌小声说,她低下头不敢看他。
“顶嘴?”王叶儿一巴掌扇过来。
姜怜歌被打得偏过头去,耳朵嗡嗡作响,她不敢哭,只是低着头,眼泪无声地掉进碗里,一碗番薯粥变得又甜又咸。
王草儿从外面进来,看到这一幕,眉头皱了一下“行了,吃饭吧。”
“哥,你看她这德行,”王叶儿松开手,坐下来喝粥,“养她还不如养头猪,猪还能杀了吃肉。”
姜怜歌捧着碗,小口小口地喝着粥。
粥很烫,但她不敢吹,只是慢慢地咽下去,喉咙疼,是昨天王叶儿掐的,因为她洗衣服时不小心把王草儿的一件衣服扯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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