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上一世盛哥去世的时候他还在傅家被监视着,甚至没能偷偷参加他的葬礼。
后来有一回他给盛哥扫墓的时候遇到过姜恬姐,她没有与他说些什么,只是默默离开了。
这一世……他一定要参加两人的婚礼才行。
沈思挽笑得合不拢嘴,“没想到眠眠从小就这么会撩女孩子……再大点儿该不会直接带个小女朋友回来吧?”
听着自家妈妈的这句话,唐眠想了想,又加了剂猛料:“姐姐有男朋友了吗?”
他这样问自然不是为了“勾搭”嫂子,等姜恬回答否定的答案之后他就直接把自家哥哥介绍给她。
不管两人作何反应,他都算是出了份力了,相信这件事情过后两人的关系肯定会越来越近的。
预料之中地,姜恬笑着摇了摇头。
可不待唐眠继续说些什么,一条胳膊便被傅时昭给突然抱住了。
“我有。”
作者有话说:
昭昭:没想到吧!
第32章
在场的所有人都愣住了,除了唐眠。
唐眠自然知道傅时昭口中的“我有”是什么意思。
他现在只想赶紧逃离这里,不想再听下文了。
果不其然,沈思挽疑惑地问:“昭昭有什么?”
“男朋友。”傅时昭乖乖回答,挽着唐眠的胳膊,眼睛亮亮的,像是在炫耀着自己的所有物。
沈思挽的目光顺势落到自家幺儿身上,眼底笑意不觉加深,又问:“昭昭的男朋友该不会是眠眠吧?”
傅时昭乖乖点头,简单将今天下午在幼儿园发生的事情解释了一遍,末了又强调道:“哥哥答应当我的男朋友了。”
听着三四岁孩子稚嫩的话语,一群人都没忍住弯了弯眼睛。
就连唐盛都没忍住轻笑出声。
唐眠被笑声吸引,瞅了自家看热闹的哥哥一眼,想起自己最初的目的,索性摆烂道:“姐姐,把我哥哥送给你当男朋友,这样你也有男朋友了。”
唐盛听罢嘴角笑意一僵,整个耳朵都红了。
……这小家伙到底在说什么啊。
姜恬下意识瞅了唐盛一眼,脸颊不觉飞上淡淡的粉红,慌忙移开视线,又揉了揉唐眠的小脑袋道:“姐姐不急,姐姐等成年了再找男朋友。”
唐眠将两人的反应看在眼里,知道不能逼得太狠,点到为止就好,否则会适得其反,遂乖乖点了点头,“好。”
直到与这些同学道别上车,沈思挽的目光都没有从自家大儿子微红的耳朵上面移开,待车子启动之后一脸八卦地问道:“刚才那个叫恬恬的小姑娘和你一个班的吗?”
唐盛虽然很不想再聊与姜恬有关的话题,但还是老老实实回答了自家妈妈的问题:“不是,隔壁班的。”
“哦……”沈思挽微微拉长了些尾音,盯着自家大儿子愈来愈红的耳朵没再问下去,转而将目光落到了乖乖坐在自己身边的两个小崽崽身上。
两人腕上的防走丢环还没有拆下来,淀粉肠已经吃完了,小围兜和衣服上面都干干净净的,并没有沾染到食物残渣。
家里两只崽崽都这么让人省心,真好。
想起傅时昭口中的小男朋友,沈思挽笑着打开手机,将方才发生的一系列事情发消息告诉了自家丈夫。
他们并不是什么古板迂腐的家长,青春期的孩子萌生出一些情愫是很正常的,他们要做的是去正确引导。
至于这两只三四岁幼崽间的过家家小游戏……看着乐呵乐呵就好了,不用放在心上。
-
当晚,趁着唐眠去洗澡的空档,傅时昭悄咪.咪打开了自己的小日记本。
日记本是带密码锁的,旁边还插着一支笔。
日记本是他趁唐眠出国的那段时间和养父一同逛街的时候买下的,目的自然也是想将一些重要的东西给记录下来,加上有锁的话会安全许多,毕竟这个年纪的他还没有手机。
上一世他就有记录的习惯,不过在被傅家找回之后他就被迫戒掉了这个习惯,怕那些人偷偷翻看他的东西。
后来终于没有了后顾之忧,他反倒没有什么东西可以记录了。
日记本的第一页已经写满内容了。
只见傅时昭偷偷从自己的口袋里面掏出一撮柔软的头发,用一个小袋子装好,又用透明胶粘贴在了日记本的纸上,拿起笔快速在上面写起了内容。
【今天小少爷好像吃醋了,原因是误会了我喊牧子尘哥哥,他还是在意我的】
【今天小少爷答应当我的男朋友了,虽然只是场过家家,但还是很开心】
【今天一起去剪头发了,小少爷差点儿想剪寸头,幸好被阿姨给拦下了,还是好喜欢他上辈子蓄到肩的头发,不知道这辈子还能不能有机会见到】
【见到嫂子了,希望这辈子能参加她和盛哥的婚礼】
read_xia();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