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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1章(第1页)

喀丝丽是天真的,是纯洁的,轻快的仿佛天边的一朵云。她却是那样的耀眼,那样的绚烂,恰似穿云而过,笼罩在大地上的晴暖阳光。

她将霍青桐抱在怀中,笑了,笑得比四月海棠还要夺目灿烂。

她说:“好姑娘,你可算醒了!”

霍青桐不由自主的,向她伸出了手,随即便被温热的手掌握在其中。她没有留意到对方穿着的奇特,也没有注意到自己突然变得短小白嫩的手掌。她只知道,依偎着她,便不会再被洪水侵袭,不必再忍受冰凉刺骨,也不再感觉到生命的迹象,一点一点的离自己而去……

那是她的救命恩人,不久之后,她也知晓了对方的名字,帕里黛。可终其一生,霍青桐也没有这么称呼过对方。因为她管她叫,阿帕,维语,母亲的意思。

霍青桐,当然不是生下来就叫做霍青桐。她的母亲,确切说是她的养母,为她起名哈蒂曼。那也是维语,翻译过来就是,最后一个女儿。

在生完了喀丝丽、身体有亏不能再育之后,帕里黛欣喜的又得到一个女儿。尽管她比喀丝丽还大着一岁多,尽管丈夫坚信她的家人一定会将她寻回去,尽管她时常会表现出与年龄不相符的镇静与智慧,帕里黛还是很高兴,虔诚的感谢真主感谢唯一的神,她亲热的称呼霍青桐为哈蒂曼,她的女儿,最后的一个女儿。

如果说帕里黛的笑容,永远温暖的如和煦春风,那木桌伦的态度,便好似冰火两重天。这丫头的家人一定会找回来的,当时他坚信。

瞧瞧她身上的衣料,瞧瞧她颈上的项圈,瞧瞧她手腕上的那只羊脂玉镯,这丫头定然家世不俗。帕里黛从河中捡回了个女儿,他却好似从河中捡回来个摇钱树一般快活。

那时候他刚做了部族首领不久,那时候他的部族还不是天山南北最大的一支,那时候,迫于生计,迫于责任跟负担,木桌伦不得不亲自往返于大漠跟中原之间,做些买卖交易。穷山恶水,盗贼四起,这一路并不轻松舒服,可将美貌的妻子独自留在家中,引起周边敌对部族的觊觎,他更是不放心。木桌伦领着六岁的大儿子,带着身体羸弱的妻子、未满两岁的女儿,跟一票族人上了路。那一天,他们途经兰州府。

洪水滔天,满目疮痍,黄河边尽是撕心裂肺的呼救声,跟悲悲切切的寻人声。木桌伦想着车中货物,暗道这一趟真是晦气,若等洪水褪却或者绕个远路,不知要耽误几日。他一挥手,示意人马暂停下来再寻打算,没成想他的妻子却在队伍中猛然间冲了出去。她攀着树干伸出纤长的臂膀,拉住了一只小手。

木桌伦并没有在兰州府逗留,因为车上的货物耽搁不起,买家钱袋里的银子也耽搁不起。他派了个族人,拿着那只羊脂玉的镯子,在兰州城足足寻了两个多月。若有人识得这镯子,那必然是这丫头的家人。若她的家人来接她,那必然是要重重酬谢我们。那只玉镯便已价值不菲,那重重的酬劳,岂不比得上自己一整车的货物?

木桌伦越想越坚信,自己的妻子果然是有福之人,一出门便捡了棵摇钱树。于是他等待,耐心的等待,可怎么也没有想到,左等右等,直等到那族人回到族中回到大漠,所寻的家人却半点影踪也不见。摇钱树顿时变成了赔钱货!

“想留在部族里,就得给我天天干活!”

言犹在耳,木桌伦当时那厌弃、鄙薄的神情,霍青桐至今还能忆起。可她还是选择了留下,以她四岁女童的身体,除了这儿她还能去哪里呢?况且,别的地方,再也没有阿帕温柔的话语,没有阿帕温暖的怀抱,更没有阿帕怜惜的眼神。不会有人教她如何驱赶狼群,不会有人为她缝衣补袜,更不会再有人像阿帕一样,在木卓伦凶狠的注视下,将她紧紧护在身后。

来到这里,她身不由己,但离开这里,她却不能够。她已经失去了一位母亲,抚育了她二十年的那一位,再也回不去。所以,她决不能再失去第二个,将她从死神手里拉回来的这一个。

重活、咒骂、甚至责打,没有什么能够动摇霍青桐留在回部的信心。而那一年,她遇上了师父师公,天山双鹰。

对于武学,霍青桐并没有太大的执着,可也知道生逢乱世,没什么比一技傍身更能增加安全系数的了。况且等学了武功归来,阿帕就不必再为狼群为患而忧心忡忡,他们也不必再因盗贼肆虐、敌对部落侵袭而时时搬家、四处流离了。回人虽是游牧民族,可也期盼有水草肥沃鸟语花香的地方以供生存。

在天山这五年,霍青桐晨起暮归,勤练不缀。没有娱乐,没有休息,甚至没有伙伴。师父对她虽疼爱,却也严苛,况她未曾抚育过孩儿,总不及阿帕来的体贴入微。五年时光匆匆而过,等到她十五岁,终于能够学成下山,终于能回到阿帕身边,听她唱歌、陪她劳作、为她分担忧愁的时候,帕里黛,霍青桐的第二位母亲,却过世了。

临终前,阿帕拉着霍青桐跟喀丝丽的手,气若游丝的道:“我这辈子最遗憾的,就是不能看着你们姐妹俩快乐的长大,幸福的嫁人,然后,平安的过一辈子。”

快乐、幸福、平安,阿帕的意愿,终成了霍青桐的责任。只是她的快乐、幸福跟平安,自己并不甚在意,嫁人对于当时的她来说,太过虚无缥缈,她所忧心的,反倒是小妹喀丝丽。十三四岁的少女,被木卓伦宠溺的如此单纯天真。想要她快乐成长,就得维护周全;想要她幸福嫁人,就得慧眼识人;而想要她一辈子平安喜乐,就只有部族的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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