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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儿不肯,“我买了鸡蛋,给哥儿炒了补补身子。”
说着就起身要去厨房。
唐锦翊拦下她道:“鸡蛋我另有用途,你别管了,身子要紧。”
灵儿讶然,翊哥儿一向温柔,从不大声说话,如今这声,虽不响亮但其中带着一股强硬的味道,尤其再被他那双漆黑的眸子一盯,便不得不从了。
“锅中有粥,记得喝了。”
叮嘱完,灵儿垂着头退下了。
灵儿走后,唐锦翊盯着床上的人看了一会,心中对他的身份起了疑惑。
虽然这个时代民风开放,百姓富足,但流浪者常年风吹日晒,就算受到优待,也必然是黑土丑粗的形象。
反观这位,皮肤细腻,毛发光泽,手腕纤细,手指嫩滑,哪像受过摔打的样子?直像个养尊处优的富家子。然而看他的穿着以及在桥上初见时的情形,他确实是个没人管流浪汉,好像还是个瘫子……
正想到这里,只见那人的嘴唇微微一动,似是想说话。
“醒了?”唐锦翊弯下身子问道。
“…呜…”
那声音咕咕哝哝实在听不清,唐锦翊把耳朵贴了上去。
然而刚一靠近,他却又不出声了,只剩一股股灼热气息喷在耳畔。
怎么这么烫?
唐锦翊摸摸他的额头,果不其然发烧了。
先去烧点热水吧,否则一会儿天暗下来什么都看不到,没有水和吃的,漫漫长夜可不好熬。
唐锦翊为他掖了掖被子,把人裹紧,又找了一床薄单盖在上面,起身去了厨房。
赶上阴天下雨,天本来就黑的早,厨房的窗又糊着,黑不隆冬什么都看不到。
唐锦翊借着炉火点燃两盏油灯,火苗窜了几下,整个屋子又亮堂起来。
早晨没注意,这才发现厨房一角还放着几个瓷坛子,外贴红纸分别标注着:瑶光、浅春、暮色、沉香。
起初,唐锦翊并不知里面放的什么,只觉坛子好看,洗洗摆在屋里有人充当饰品应该不错。古代没什么娱乐活动,布置布置屋子也算有项事做。
等掀开盖子一看,竟意外发现坛子中都装着酒!酒香纯净,醇厚丰满,只是闻着就要沉醉其中。
唐锦翊虽不嗜酒,但也分得清好赖,这四个坛子里酒颜色微黄,逐渐稠重,一看就是陈年老酒,心中顿时有了主意:灵儿和捡来那人都是因为淋雨受凉,按现代来说就是感冒了,如果能有一碗又甜又香又能帮助发汗的热饮,就再好不过了。
老酒的颜色越深代表年份越久,喝了不上头还能养身。于是唐锦栩挑了颜色最黄的那坛“沉香”,倒了一碗备用。
灵儿买的鸡蛋就放在案板上,虽然看着不大,但绝对是好东西。纯天然没有任何添加的鸡蛋,这在唐锦翊生活的年代只有在农村才能见到,吃粮食自然生长的鸡生出的蛋营养成分高,口感醇正,不像饲料鸡生的蛋,闻起来总有一股腥气。
哦对了,槐花糯米糕还没做成呢。
忙来忙去,竟把这事忘了!
唐锦翊先烧了一锅水,倒进盆中多一半,锅里留了少一半。
他在铺满槐花的糯米饭上均匀地洒上一圈糖。虽说糖不多,但槐花甜,糯米香,非得加上这点糖,才能更好的提出它们的鲜香。
加了糖的槐花糯米饭被挖进一个刷了薄油的长盘中铺满,先用勺子压实,之后便放上笼屉。
趁着蒸槐花糯米糕的工夫,唐锦翊找了两只小碗,分别舀上一勺糖、四勺热水,搅拌均匀做成糖水,随后倒入老酒。当清透的糖水撞上黄色老酒,碗中液体瞬间交融,似茶非茶,半糖半酒,十分漂亮。
当锅中冒出槐花香气的时候,槐花糯米糕算是蒸好了。
端出长盘让它自然晾着,然后便把两只糖酒碗打入鸡蛋,放入蒸锅上蒸。
估摸着时间差不多了,封上通风口,又按着锅盖默默数了十个数,唐锦翊才慢慢掀开。腾腾热气升空,只见碗中鸡蛋已然凝固成了完美的乳白颜色……
这道菜是唐锦翊在电视上学到的,叫做“老酒炖鸡子”,以前做美食博主时就做过一次,没想到现在又派上了用场。老酒性温热,能祛风寒,鸡蛋营养丰富,养气养身,这种天气来上一碗,搭配着清香的槐花糯米糕,最合适不过。
将晾过的盘子倒扣在案板上用力拍打两下,一块完整的糯米糕便呈现出最原始的模样。唐锦栩将糕切成小块,分装在碗中,颗颗分明,透白纯净,忍不住拿了一块填进口中,只觉又q又弹,甜滋滋香喷喷,好吃极了。
从厨房出来,雨已经停了,乌云尽散,月光洒在地上,院中留下的水洼中还倒映着几个月亮。
唐锦翊敲了敲灵儿的房门,在听到应声之后才说:“我做了老酒炖鸡子,还有槐花糯米糕,吃了再睡吧。”
“哎——”
灵儿打开门,正对上唐锦翊关切的眼神。
“鸡蛋是买给翊哥儿补身子的,我一个、
一个奴仆怎么能浪费这么好的东西……”
“做了不吃才浪费,你就安心吃吧,吃完好好睡一夜,明日病就好了。”
“可是……”
“你若病着,明日谁陪我卖干脆面去?听我的。”
唐锦翊把碗怼她手里,不给她说话的机会便走了。
灵儿微微张口,话到嘴边又吞了回去,不由湿了眼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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