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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整片文章看下来,让繁枳一直皱着眉,坐旁边的林缨姿忍不住问道:
“看什么呢?”
“严少珠成为主编的原因。”
繁枳把手机推了过去。
林缨姿认真地看着。
严少珠在十一年前的主编竞选期间,布了一篇关键性的文章,文章自述,八岁的时候,村中一个十八岁的流浪汉将她拖进了小巷,对她进行了性侵。
这种事情,在当年那种社会环境之下,无论怎么算都是一种丑闻,人们当然会谴责犯案者,但与此同时,他们也会从此将受害者从“正常人”里区分出来,他们同情她,也会揣测她,十几年之后,大部分人都会忘记受害者们当年所受的伤痛与无助,只会记得他们身上永远甩不掉的一个词——
“不洁”。
当年,一般的家庭遇到这种事情,要么选择忍气吞声遮盖丑闻,要么,就会选择悄悄报警,尽量不让事情闹大。
可是严方正不一样,他知道自己的女儿居然被一个流浪汉糟蹋之后,大雷霆,带着严少珠到医院做了全方位的检查,随后带着伤情鉴定杀到了警局,报警打官司一条龙,闹得轰轰烈烈,当时十里八村都知道了小姑娘被人侵犯的事情。
就当所有人都以为严少珠会因此自闭的时候,她反倒大大方方地出现在法院,口齿清晰地为自己那痛苦的经历做了人证。
以上,都是当年严少珠文章中自述的内容,她那个时候勇敢又坚强,这种独立坚韧的气质让负责选人的主编对她青睐有加,更直接认为这样的经历更符合当年《女烈》想要传达的价值观,索性就将严少珠推上了重任。
这个观念在当时看来似乎有些前,正是因为当时的女子把贞洁看得比什么都重要,所以才会觉得严少珠的行为很大胆,但是放在现在这个社会,大多数思想跟得上时代的人都不再把一层膜看做女子生命的根本,严少珠那些自揭伤疤的行为已经不能再引起那样大的关注,《女烈》的销量自然也变得低迷。
“诶?还有这一段故事啊?”
仔仔细细看完了整篇文章的林缨姿莫名改变了许多态度,她把手机还给繁枳,道:
“她也是挺坚强的。”
繁枳也若有所思地点点头,叹着气:
“而且她十几年前写的那篇文章就喜欢用各种华丽而且没什么意义的词藻堆砌了,这好像是人家的写作习惯,刚才我们是不是误会珠珠了?”
“那她也太可怜了吧,写作习惯成了她被骂的原因啊?”
麦集舟眨了眨眼睛。
可是他们似乎都不知道内情。
繁枳的脑子有些混乱,她闭上眼睛,仔细把所有的信息都连在了一起。
先是严方正与众不同的死法。
然后,是严少珠在八岁的时候被同村的少年性侵。
那个老乞丐严欢喜,刚出现的时候,嘴里说的是:“我的儿子,没有和妞妞睡觉。”
老乞丐智商不足八岁孩童,他所说的“睡觉”,还有儿子,指的是那个同村的少年吗?
如果是,严少珠就是老乞丐的儿子给侵犯了?
十一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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