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玄武池挖到东郊去,偶尔去看水师训练时正好还能到曹冲那庄子里看看荀攸,顺道尝点曹冲弄出来的新鲜吃食。
曹冲弄的那个西施酱就不错,不仅罐子好看,酱更好吃。
对于许多人说曹冲拿琉璃罐子盛酱太暴殄天物,曹操是不认同的,这么好吃的酱哪里辱没那破罐子了?
不就是个透明罐子,能金贵到哪去!
就在玄武池大张旗鼓地开掘之际,曹冲庄子上的新建筑也哼哧哼哧地复工了。他特意在《三国庄园》里生产了一批玻璃片,让木匠按照玻璃片大小订制窗框。
医学院的教室,统一使用玻璃窗!
曹冲还让人制作了几面衣冠镜,摆到显眼的地方让未来的医官们注意一下自身形象。
毕竟当医生的,有点小洁癖其实是个好习惯,连自己形象都打理不好的医生,很难让患者和患者家属信服!
这年头的铜镜其实也挺清晰,曹冲手头有几面,照人都是纤毫毕现,所以镜子倒不算特别稀罕。
稀罕的
是衣冠镜那么大的镜子。
衣冠镜送来的当天,连荀攸都忍不住过来围观。
荀攸平日里也算挺注意个人形象的人,这会儿对着人那么高的镜子,还是不自觉地整理起自己的衣襟来。他照了一会,对曹冲说道:“‘衣冠镜’这名字起得挺好。”
曹冲说道:“一会我叫人送一面到老师房里,老师早上起来肯定用得上。”
曹冲已经拜了师,荀攸倒也没跟他客气,笑着说道:“也好。”
曹冲小心翼翼地问:“老师,今天我要去医学院那边看看,功课能不能明天再做?”
荀攸悠悠一笑,面色和煦地问道:“你觉得呢?”
曹冲不吱声了。
现在他明白了一个道理:不怕郭嘉发飙,就怕荀攸微笑!
自从荀攸搬来庄子,每天都会给他布置功课,有时是给阅读任务让他写读后感,有时是给个题目让他写诗作文,有时甚至突然指着树上一只鸟让他现场背几首鸟诗!
要是他偷工减料,荀攸会朝他微微一笑,让他重写。
要是他敷衍了事,荀攸会朝他微微一笑,让他重写。
要是他写不出来,荀攸会朝他微微一笑,给他圈范文让他抄到背熟为止。
要是他答不上来,荀攸会朝他微微一笑,给他划重点让他抄到背熟为止。
反正,曹冲现在看到荀攸笑,心里就直打鼓。
偏他还不能不听话,因为荀攸是来休病假的,如果被他这个学生气出个好歹来,他爹可能会学
刘备怒摔儿子。
谁会想到,他曹冲,堂堂穿越者,拥有着超前将近两千年的知识储备、开启了比大腿都要粗壮的金手指,居然还要含泪写作业!
更过分的是,荀攸把口腹之欲看得很淡,吃药不用就糖,吃饭不必顿顿有肉,再好吃的东西他都浅尝则止,自我管理意识非常强。
眼看一个月过去,荀攸都没长几两肉!
曹冲不信邪地许琇莹这个大杀器都搬过来了,荀攸依然是该怎么吃怎么吃、该怎么喝怎么喝,衣食住行都谨遵医嘱,绝对不会因为东西好吃、吃播好看就暴饮暴食!
曹冲甚至连荀攸喜欢吃什么菜都没弄清楚。
这个老师,真难捉摸啊!
不愧是扮猪吃老虎的好手,绝对不轻易露出半点破绽!
曹冲屡屡受挫,只得乖乖当个好学生。
转眼到了春耕的时节,春季也适合种土豆,曹冲看了看地里的情况,决定安排庄户们再种一茬。春耕时节先把土豆种下去,一个月后可以在预留的空位上间作玉米,一次性拥有两种高产作物!
曹冲还在山脚留了一片空地,准备用来种花生。
这是他月初得到的新作物。在他连续几个月只探索或随机到一堆垃圾物品之后,终于时来运转探索到花生这种实用作物!
花生,那可是后世最常见的油料作物,它小小的籽粒满足了多少人的用油需求!
目前的榨油技术相对落后,大多数人只用猪油之类的动物油,
植物油倒也会榨,但出油率低,品质也奇差,只有容易含油量高的芝麻榨出来的麻油比较香,其余大都只配用来点灯。
花生跟芝麻一样含油量高,而且籽粒大,处理起来更加方便!
曹冲把庄中的劳动力聚集起来,如此这般如此这般地做好春耕安排,才邀上荀攸去验收即将落成的医学院。
有了医学院,提升医疗技术水平的事就有着落了!
他们这个小小庄子的一小步,说不准是人类的一大步!
荀攸对医学院也挺感兴趣,与曹冲一起信步前去医学院参观。
不想他们师徒俩才刚走到医学院前,便见一行人自庄外走来。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