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小天女贴近李龙渊,摆正自己的粉色帽檐对他甜甜笑着,凭男孩修长身高甚至能隐约看见女孩卡其色衬衫下露出的雪白精致的蝴蝶骨。
“嗯”
李龙渊有些不自然的撇过头去,没有拒绝。
“路明非,等下能帮我拍张照么?”就在穿着黑短袖的男孩半蹲在地上休息的时候,一道靓丽的身影于耀眼阳光下出现在他的视线里,小声问道。
这章没有结束,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今天陈雯雯穿着黄白相间的花纹格子套裙,长筒袜配上白色运动鞋,柔顺黑亮的长坠着那只银质的heokitty卡。
左手的白皙手腕处系着根红绳手链,上面串着颗晶莹圆润的玉珠。纤薄的肩上背着lv的白色皮革女士链条包,里面估计放着单反相机。
既有种现代潮流风,又像古时候知书达理的大家闺秀。
路明非连连点头表示愿意,他本来也是想在旅行过程中找个理由跟在陈雯雯身旁的。
“对,就这个姿势别动!”
清越的男孩声音在起伏的雪白花海里传开,卡其色衬衫的小天女双手插兜,摆出一副成熟干练的精英女性形象,抬头四十五度黄金角度望天,完全可以去拍时尚芭莎的杂志封面。
“咔嚓!”
随着快门按下,小天女脸上的傲娇表情立马垮下来,很是可爱的吐了吐粉嫩舌头,小脑袋很乱。
什么情况,男生不应该更喜欢女生露出小鸟依人的模样,怎么给自己拍出这种“姐独自美丽”的照片啊,难道是因为他不喜欢自己这一款?
“快来看看怎么样?”
李龙渊摆弄着手里黑色索尼数码相机,朝苏晓樯挥手招呼。小天女马上丢掉这些小心思开心地跑过来。
画面里的女孩站在无数纯净的白色野山花开放丛中,人与景相映,金子般的阳光洒下来,衬托出她身上圣洁的光辉。
女孩的眼睛像月牙般微眯起来,风轻拂过她玲珑身子的同时吹起一朵朵白色小花,如精灵般在空中飞舞,掀起馥郁芬芳的小型龙卷。
“好美!”
苏晓樯捂嘴惊叹,她当然不是夸赞自己,而是在称叹这股由花组成的画面,如同风之轻语。
“不错吧!”
李龙渊同样满意,用言灵·风王之瞳的力量为人拍照布景,也算是独家创。
当然,如果让正统的老家伙们知道他们的真君这样做,怕是会气得从楠木棺椁里爬起来,大声喝骂着“周幽王再世”、“无道昏君退位”云云。
“不好。”
苏晓樯又摇摇头,李龙渊的眼神顿时疑惑起来。
“刚才只是个人照,你还没有入镜。”小天女认真的一番话令男孩哭笑不得。
“那再来一遍好了。”穿着白色卫衣的男孩笑起来,露出好看的梨涡。
他就这么转过身来,单手举起相机,两人的身形一齐处于屏幕正中,四周纯白花海如潮,起伏荡漾。
“嗯!”苏晓樯同样笑意盈盈地回应,伸出手做出个可爱姿势。
比起李龙渊这边轻松写意的氛围,路明非显然要累很多。
陈雯雯对个人照的拍摄要求拥有极高标准,他拍了好久,对方脸上都没有表现出十分喜悦的心情。
于是路明非只好背着被婶婶塞得满满当当的小黄包,举着足有一公斤重的单反相机站在灼灼烈日下晒了一下午。
头顶的小红帽早已被他取下了,汗水沿着他额头流淌而下,与头混杂后黏在一起,湿漉漉的。
“路明非,你累不累,要不要喝口水。”他们从花山出,一路走走停停,现在快要走到石林入口。陈雯雯看了眼弯下腰双手按膝,时不时喘着粗气,面色潮红的男孩细声询问道。
“我还行,咋们继续。”
这一下午的运动强度对路明非来说早已过十公里长跑了,要是按他以往情况早已瘫在地上说着:“不行了,我废了,好汉饶小弟一命吧!”
可面前的人是陈雯雯唉,那个他开学第一眼就喜欢上的文静女孩。路明非只觉得体内的小宇宙爆了,甚至还有力气现场演示一套天马流星拳。
“时间不早了,要不咋们先去酒店吧?”陈雯雯看了眼道。
“嗯?”
路明非猛地抬起头,那张大汗淋漓的面庞里带着丝丝怪异的神情情。
陈雯雯也很快意识到自己话里的不妥之处,当即轻轻跺脚解释道。
“李同学不是说要请全班同学吃饭么?别让大家等太久。”
路明非连连点头,既然陈雯雯都这么说了,他也没必要故作坚强了。
今天实在太累了,呜呜呜呜!
晚饭他一定要多吃点。
喜欢龙族正统请大家收藏:dududu龙族正统小说网更新度全网最快。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