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对妖皇来说,来时之路上大概已墓碑成林了。
有一次就埋在这附近,埋完后顺道来仙圣山看看大阵和山怪。
那天妖皇带了酒,山怪对这种凡人的饮品并不稀奇,给它供奉的东西里酒也有许多,它和妖皇坐在树下对月饮酒。
妖皇那天骂道:“个小王八蛋,每回我刚挑好给自己准备的坟地他就死了,正好占上我选的风水宝地。他转世也就这德行,这不纯浪费我挑的好地儿吗?!”
山怪听得十分无语,它这会儿已经活了数百年,连和它接触的坎精族长都换了几任,再木头的精怪也多少能知道人和妖什么正常什么不正常,少年不正常,妖皇这德行显然也挺神经。
山怪道:“你既然明知道会这样,干嘛还要找他呢?放开手岂不是更好,你既然已经说了转世不是你最初认识的那个人,何必还要留下他,已经数百年了,就算是愧疚和责任也该到头了,妖皇何至于此?”
妖皇没有回答,山中微凉的晚风把他的长发得有些凌乱,他鲜少有在意穿戴的时候,束发从来都只用发带随手绑了固定在脑后,这会儿却连发带也没了,长发披散着铺了一背,发尾散在草地上。
山怪问:“发带呢?”
“一起埋了,”妖皇喝了口酒,笑了笑,“他还挺喜欢那条发带的。”
能活得和妖皇一样长久的人和妖不多,所以妖皇偶尔会和山怪多说些别的。
山怪理解不了妖皇,等它也开始对那些转世千篇一律的痴傻模样麻木时,妖皇的长发也变成了短发,新时代的来临悄无声息又十分迅速,妖皇的纹身也悄默声地爬满了整条手臂,而山怪的“家”经历了几次修建逐渐有了模样,甚至还有了自己的像。
尽管那像捏得和它常用的人形一点儿都不像,它也还是很欢喜。
只是这种欢喜没持续多久就淡了。
世间已不再需要神和仙,机械是人造的神之手臂,挖空了山,改变了河道,人祈求它时身上散发出的孽气越来越重,大阵的运转开始艰涩,它疲惫地奔波在山间,试图驱逐这些越聚越多的孽气和招引来的孽灵。
它偶尔还是会想起妖皇和那个总是要离开的少年,它一直无法理解,直到一个采药的青年出现在山中。
那时山怪已经被耗尽了灵力,山中的孽气也无法驱逐,而山神也早已不再那样受人尊敬,毕竟山神已经无法满足山民庞大又无度的愿望。
它能做的只是勉强化出人形,将跌伤了的青年背到安全的地方。
要离开时青年拽住了它的手,涨红了脸结结巴巴地说不出话,最后从背篓中翻出一包自己舍不得吃的桃酥来,小声道:“我本想再买一包新的供在庙里的,所以想要采药卖钱……这包给山神,味道很好,我只捏了碎屑吃,不知道算不算不恭敬。”
山怪感觉自己似乎理解了妖皇。
*
山怪好像是叙旧般慢吞吞地讲着,它已经很久没有说这么多话的时候了,倒像是个什么都想倾诉的家属院门口晒太阳的老人。
薛清极原本就因强开经脉而发白的脸色更加苍白,他从这短暂的回忆里恍然明白,严律竟然真的是守着他的转世每一次看着他咽气儿的。
那并非单纯的找寻他,而是每一次都知道徒劳无功但还是固执地治病续命,那些转世没有一个记得严律,但他依旧会放出魂契捏出的灵兽来哄。
严律并不在意他的那些转世,但因为薛清极本人,他养大送走了无数次那些注定早亡的短命鬼。
这千年间严律活得很累,他以给自己挑选坟地自娱自乐,又亲手把薛清极的转世埋进那些原本是给他自己挑的地里。
意识到这些,薛清极忽然就没法多想在山神庙里时得知他这一世也寿数短暂的时候,严律心里是什么滋味。
那折叠着放在严律客厅茶几下的墓碑设计的纸,是否又要由他亲手挖出个坑来埋了。
方才那些因感到被严律特殊看待的得意和喜悦尽数褪去,滋生出的是大退潮之后的湿冷荒凉。他不忍心深想,又忍不住深想。
更想掰过严律的脸来,看看他到底是什么表情。
严律的表情在山怪的絮叨中逐渐变得难看,尤其是一想到薛清极这会儿正跟身后站着,便感觉对方的目光跟钉子一样扎着自己后背。
他那会儿是真没办法,又不能看着那些转世真在恶劣的生活环境里等死,所以只能把那些没怎么过上好日子的转世带着到处走,生病就治病,死了就找个坟地埋了。
但这话现在说出来,严律竟然感到有点儿后知后觉的酸涩。
“行了!”严律不耐烦地打断,“你到底想说什么?”
山怪的声音没了,只有树根形成的瀑布依旧在徐徐展开。
请关闭浏览器阅读模式后查看本章节,否则将出现无法翻页或章节内容丢失等现象。
天玖兮头顶一朵小白花,带着与生俱来的花系异能,已经穿梭了99个小世界。每一世,她都是孤儿。每一世,她都活不过20岁。但这最后一世,她敏锐的察觉到了不同,这该是最后一个世界了灵界。人人都是修灵师,人人皆可开启属于自己的属性灵门。强攻系!敏捷系!控制系!防御系!辅助系!灵魂系!成功组建加入一支最强的队伍抵御怪灵,...
┏━━━━━━━━━━━━━━━━━━━━┓┃书香门第整理┃┃附本作品来自互联网本人不做任何负责┃┃内容版权归作者所有┃┗━━━━━━━━━━━━━━━━━━━━┛风云之成为秦霜作者易书文案秦易穿越风云世界,成为天霜堂堂主秦霜。文案一个清冷淡然专题推荐在线阅读txt下载加入书架...
青云学院S级天才符箓师方妙妙被闺蜜背刺,命丧学院大比之中,本以为自己必死无疑,没想到眼睛一睁,竟然来到了一本年代文的小说世界中,她还变成了书中的一个同名炮灰,过不过一百章的那种,任务就是给女主送金手指,爹不疼,娘不爱,开局就要下乡,方妙妙决定捂好自己的金手指,好好生活下去,原本想安安稳稳过一辈子,没想到竟然一不小心...
但,女孩儿还是用歌声来回报他们。喂,瞎子,这么急着收摊干嘛?哥几个还没有听你唱歌呢!就在女孩儿准备离开的时候,三个混混模样的人出现在女孩儿的摊位前。眼睛里尽是贪婪之色。虽然这个女孩儿是瘸子,眼睛也不好使,但是,她长得实在是太美了。如同天使一般的容颜,还有一副好嗓子。不知她在榻上时的声音,是否依然如此动听?女孩儿还以为黄毛真的是来听歌的。便又拿起手中的木吉他,用天籁般的声音问道你们想听什么歌?我们想听你在唱歌,哈哈哈!听着混混们低俗的话语,女孩儿顿时明白过来,这三人是来找麻烦的。立刻就想要离开。可惜,轮椅被抓住,任凭她用多大的力气,都无法前进分毫。小妹妹,你摇轮椅多累啊,要不,哥哥来背你吧,或者扛你也行!哎哟!...
车后,远远的看着前方。我们距离被埋伏的地...